“无偿收回加油站”是开改革倒车

2012年07月04日 09:52   来源:中国网   刘义昆

  近日,重庆涪陵区政府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相关部门称,此举是为改善当地成品油市场秩序,并称国营和民营加油站都受规定约束。当地民营加油站经营者指责该规定带有明显歧视性,并通过拒签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抵制该文件。(7月3日《京华时报》)

  加油站经营30年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针对这一规定引发的广泛争议,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局7月3日表示,外界理解有误,政府要收回的仅是加油站特许经营权。(7月3日网易财经)幸亏涪陵区商务局的及时回应,倘若真的在30年之后,对加油站本身的设备、建筑等属于投资方的资产,政府也要“无偿收回”,如网友所言恐怕只能算赤裸裸的抢劫了。

  厘清误会之后,现在看来,问题的焦点在加油站的特许经营上。涪陵区商务局称,加油站特许经营本身就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这个不存在争议,至于经营权使用时间上的限制,虽然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说明,但是地方也可以自助选择。问题在于: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既然“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说明”,地方政府恐怕是不能自助选择的。否则,涪陵区将加油站有效期设定为30年,其他地方是否可以设定为1年呢?

  政府通过出台文件形式对成品油市场进行规范,这种干预可以为政府带来特许经营权收益,对政府当然具有天然的吸引力。涪陵区相关负责人称,前几年,涪陵区对加油站审批程序监管不严,一些加油站通过黑色交易取得了营业资格;此前,已有涪陵区规划局和商务部门主管加油站审批的官员等被判刑。通过设置特许经营门槛,进一步加大行政干预,就一定能遏止黑色交易吗,是否会导致更大的权钱交易呢?这恐怕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诚如学者所言,政府采取特许经营的行业有较为严格的限定,主要适用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和公共资源的行业以及特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权等无形资源领域。像加油站、出租车、银行、铁路等行业,这些领域并非不可再生的资源,只是具有半公共品的性质,不一定非要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对于这些领域,倘若政府随意采取特许经营制度,不仅会提高经营的门槛,导致竞争难以充分,更会造成一些行业的垄断,从而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一年来,涪陵的民营加油站经常闹油荒,因油源的问题与两大石油巨头之间的矛盾时常见诸报端。涪陵石油成品油协会曾经提供的信息称,该协会旗下51家涪陵民营加油站买到的油,仅为“两桶油”在该区域卖油总量的4.2%。而根据涪陵区的规定,加油站特许经营权应当具备条件之一是:“有稳定的油源证明。凡是以中石油、中石化等成品油专营中央企业为油源供应商的,需提供与其省级公司3年以上供油合同……”在民营加油站举步维艰的背景下,加油站特许经营制度的出台,恐会使民间资本对进入石油行业更加望而却步。

  石油行业需要反垄断,已经成为了社会共识。一方面,早有专家指出,“民企羸弱是能源安全的最大隐患”;另一方面,“两桶油”一贯以来“降价如便秘,涨价如拉稀”的定价模式,极大地伤害着公众的利益。羸弱的民营油企原本需要更多政府扶持,逃出两大石油集团与跨国公司的两面夹击。像“无偿收回加油站”此类制度的出台,只能是在开改革的倒车,只会使民营油企更加举步维艰,使“两桶油”占尽优势继续扩大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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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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