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为公益搭台,不是为商业搭台

2012年06月22日 08:16   来源:羊城晚报   耀 琪

  去年国庆期间吸引了500万人次参加的广州国际灯光节,将于9月-10月再次举行,今后还将每年举办一届。灯光节的筹备活动已经启动,现正就承办单位公开招标。承办单位将负担整个灯光节的活动支出,同时也自主组织招商活动,政府将不投钱,仅提供适当服务。

  灯光节的模式就是如此:政府引导、企业唱戏、百姓看热闹,观赏集科技、文化于一体的艺术灯光展,如此免费的大众化节庆,何乐而不为?其实对广州来说,诸如旅游节、美食节、庙会之类的节庆品种确实不少,既能给商家带来知名度,也让市民有消费兴奋点。不过,总有点让人感到异样的是“政府搭台”这个说法,似乎如果政府不搭台,企业就名不正言不顺了,就是暗度陈仓,没法公开唱戏了。

  以现实观照之,确实也是如此,但凡冠以“广州某某节”的必然要和相关部门有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否则就连身份是否合法都可能成问题。但凡有官方搭台的,总能引来许多商家的帮衬,至于这个帮衬的对象是官员、协会还是市场,企业自己最清楚。如果有企业自己有想法,想绕开政府独立办些节,那休想跑到那些著名的城市广场来。一句“扰民,不批”就足以把这些念头灭掉。

  对节庆来说,政府不出一分钱是对的,但是和企业搭配,并提供公共资源,这很容易发生立场偏差。因为作为政府,应该是为公益搭台,而不是为商业搭台,政府必须对商业活动起到监督和管理的守门之责。诸如灯光过强、音响扰民、交通围堵、规模过大这些问题,需要有严格的规划和管制。同时,政府对民间也应该真正放手鼓励,政府可以主办,但不要主导,不要冠以太多官方意图,比如凭什么说灯光节每年都搞一次,而且要搞一个月,这是谁决定的呢?如果企业不想大搞,那还要做下去吗?

  就节庆的本质来说,凡是真正来自民间自发的,不用搭台都能长盛不衰,诸如村落之间龙舟拜会一类,又如国外许多千奇百怪的狂欢节日。如今靠政府力推、企业花钱办起来的节庆,很容易偏离市场和公众需求。比如究竟这样的灯光节,能给企业带来多少好处,能否做到产出远大于投入呢?再看国内不少地方的特色节,常常是一种政绩显示,企业成了陪衬,公共资源消耗去了,商业效果也不明显。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政府习惯搭台,市场自由机制太弱。如此老百姓乐得年年看热闹,但对节庆的成功水准是难以高估的。耀 琪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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