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提交审议。为提高条例的处罚力度和实施效果,《修正案》对条例只进行了一处修改,就是删除了“先警告,不听劝告后再罚款”的前置条件,如果在禁烟场所吸烟,将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的罚款。(6月19日《信息时报》)
2011年起,全国开始禁止公共场所吸烟。明令下达后,办公室、餐厅、网吧等公共场所都被贴上了显眼的禁烟标志。原条例称,对违法吸烟者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的罚款。万事开头难,禁烟本就不是能够一步到位的。“警告不成才罚款”既考虑到了禁烟该有的循序渐进,也给足了烟民面子。
但是,就是这样的人性化,烟民却并不买账。不少烟民都钻了“初犯警告”的空子,将警告视为耳边风,在公共场所无所畏惧地抽烟。就禁烟条例执行的一年间,广州市城管投诉服务专线就受理了控烟举报投诉1211宗。其中,有1023宗是投诉餐饮场所的违法吸烟者,可被开处罚单的却仅有1宗。
可以说,条例的更改是政府执法的无奈。这就跟教育小孩一样,谁都不希望棍棒之下出人才,但有时候就是不打不乖。标志贴出来了、劝也劝过了,可一年下来公共场所垃圾箱旁的烟头烟灰还是没少见,“警告”使得条例成了废策。既然如此,政府也就只能使出“直接罚款”的硬招。
笔者认为,“直接罚款”确是为公共场所吸烟屡禁不止现象所打的一剂强心针,起码做到了明令明止的严惩规范。就拿执法规范方面做得较好的香港来说,即使市民素质普遍较高、守法意识公认较强,政府在禁烟政策上也毫不手软,罚款金额高达1500港元。
但令笔者担心的是,50元的罚款金额仅会是禁烟的起步价。首先,相比香港的1500港元,50块钱对一些老烟枪来说实在是个不痛不痒的金额。其次,市民的守法、维权意识薄弱,少数人的违规、多数人的围观只能逼得政府在法规上不断加码。看看同样难管的酒后驾车,从罚款、行政拘留到被划为刑事犯罪,惩处力度还不是一路升级。
禁烟不只是烟民的事,老烟枪需要自觉遵守规范,普通市民也有义务劝阻相告。50元能“够”禁烟?但愿如此!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