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社会资本办医大门

2012年06月15日 08:2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吴佳佳
    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允许社会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知同时明确,2000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规定不再适用。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大力发展民营医院,是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的首要意义,在于缓解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现状。以北京为例,“看病难”是不少患者的切身感受。即便从去年7月开始,北京市相继推出114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平台,多数医院甚至投放了3个月的号源,但医疗资源紧张的局面仍然难以得到显著缓解。此次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新政出台之后,减免部分税负、人才政策放宽等一系列政策信号,相信会激发民间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民营医院数量将会有一定的提升,这除了会提高医疗服务供给量,也有利于促进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降低医疗费用,加速破解以药养医等难题。

    当然也应当看到,要实现社会办医的良性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除了在数量上确保民营、外资医疗机构有一定比例上升外,还需要从根本上营造医疗市场合理发展的环境,确保公众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医疗待遇。

    首先,社会资本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形成良性互补关系。从医疗保障体制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尽管社会资本办医已经很成熟,但政府并没有放弃在提供医疗服务上的主导作用。比如,公立医院要为普通民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满意服务,而民营医院大多为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机构,个体诊所则多提供牙科、理疗等公立医院一般不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

    其次,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另一个要义,是要让其摆脱经营的压力。仍以北京为例,截至2011年,北京市拥有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达9000余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3000多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但被纳入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仅占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6.5%。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数量有限,无疑是不利于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对此,政府应调整医疗保险普惠政策,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营造良性的竞争环境。

    总之,打开社会资本办医的大门之后,还需早日破除政策层面上的“玻璃门”,在职称评定、税收等方面给予民营医院同等待遇,优化医疗市场生态,让民营医院在医改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有效缓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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