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引入民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2012年06月04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南室饮冰

    自6月1日起,广东省的高速公路将统一收费标准。被外界诟病已久的广深高速和华南快速路一期也将降低收费标准。此前,广东省2001年7月前通车的七个高速公路项目较全省统一收费标准偏高,此次统一标准,意味着这几条广受争议的高速收费将降低。(6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作为收费公路最密集的广东,公路收费专项清理一年后,终于取得了一定进展。令人不由联想起今年4月,交通部为配合新“36条”的实施,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继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路、港口码头、航道等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
    
    有人认为,民资介入公路建设,能促使改变垄断局面,形成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其实,民资的引入虽能带来利好,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目前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厘清。
    
    既得利益集团是阻碍民资进入的绊脚石之一。一直以来,相关的垄断行业以公路财政为依托,相互依靠,形成牢固的利益集团。民资一旦进入,这些利益集团就面临着分民企一杯羹的局面。而习惯于坐拥垄断资产的既得利益群体,是不会甘心和民企共享好处的,表面上同意民资介入,实际操作中却再三抵制。
    
    以浙江、广东为例, 2004年,浙江省交通厅宣布,将向民间公开招投标建设规模约843公里,投资估算为487.28亿元的4个高速公路项目;2001年,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就投资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领域听取20多位民营企业家的意见。表面看来,相关部门对于民资介入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但现实是,两地的民资介入公路建设计划都被搁浅了,直到现在都没有明显的进展。
    
    近期,随着民资介入公路建设话题的火热,令人担忧的是,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像浙江、广东等地一般,再次陷入停滞不前的窘境呢?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完善法制,在公路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强制规范的手段,为民企参与公路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提供空间。并设立第三方监督机构,负责监管、平衡民资和相关垄断群体间的利益关系。
    
    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办法也是需要改变的。一直以来,争取外资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之一,为了完成任务,地方政府官员的一腔热情都倾注在了外企身上,忽略了本地的民企,对于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视而不见。如果不改变这种考核方式,不扭转地方政府的心态,就算“新36条”、《意见》再给力,也不能改变民资介入障碍重重的现状。
    
    更重要的是,在打破既有垄断格局的基础上,还应形成一套明晰、透明的建设规划,而不是出台《意见》后就没了下文,相关的配套细节措施要跟上。民间资本是逐利的,在配套的细节措施中,不妨详细说明招投标的单位及流程、告知民企施工规划及投资周期、公开资金使用明细等,给参与投资的民企一定的话语权,让其参与到公路建设的每个环节中,为民企、相关部门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提供可能。(南室饮冰)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正式开放网友投稿,原创经济时评可发至cepl#mai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评论:

 

喝止公路乱收费不如问责追责

 

高速公路超期收费能否取消?

 

还有多少高速路收费可以下调

(责任编辑:白羽)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