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飞:改革存款利率涉及金融之本

2012年06月12日 06: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关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呼声历来已久,在过去的几年里,相关部门曾大力推进银行间市场的建设、推出SHIBOR、放松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以及推动发展民间脱媒金融等,为利率市场化建设做了铺垫。然而,对于放开存款利率管制的攻坚战仍然没有展开,上周央行宣布的允许金融机构上浮各期限存款利率10%的政策,算是真正尝试市场化的开始。

    央行宣布允许存款利率上浮10%,只是万里长征中踏出的第一步。

    从执行的层面看,大部分银行对一年期以下的存款利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浮调整。由于活期存款占到所有存款的近半壁江山,而定期存款的增量往往相对于存量来说比例较低。此次允许上浮的空间并不大(10%),本次竞争主要体现在短期利率上,活期存款利率基本都上浮至上限,这个上限利率离市场的均衡利率还有一段的距离。

    很多时候,市场经济的改革最终落实在价格改革上,从社会价值的角度衡量,工资、房价、物价、利息、税收(购买政府服务的价格)等都是价格的体现。社会公平是激励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价格改革是推动社会公平乃至经济长期繁荣和增长的重要环节。

    当前处于转轨期中国,经济要想从当前的“部分计划部分市场”的经济体系过渡到完善而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有三大要素价格改革的硬骨头需要“啃”:土地价格、税收、资金的价格。上述三个价格体系的改革所需要的配套改革往往会涉及国本,其它诸如水、电、煤、气、通讯、教育、医疗等垄断行业的要素价格改革都是相对容易解决的。

    事实上,当前的问题并不是这个距离有多大,而是在形成均衡的过程中会促使金融行业展开真正的竞争,然而在涨停板的水平上是无法体现竞争的,因为大家的定价都一样,其效果如同央行直接宣布将活期存款利率定在0.44%一样。

    央行应在未来完全放开长期限的存款利率。由于储户在挪动成本、增量与存量的利益衡量、定期存款比例等因素的相互制衡下,银行已能够自主定价。既能提高银行的竞争活力,又能适当卡住活期存款的上限,提高短期限存款的浮动上限。

    笔者不赞成同一个银行对不同的储户制定不同的利率标准,那样会产生不透明的定价机制,不利于市场竞争。

    由于存款利率的改革涉及金融之本,改革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宜过于冒进乐观,能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就已经很好了。(潘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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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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