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夏:“打假的斗不过造假的”为何成为常态?

2012年05月30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虽然是残酷的,但人们很清醒地认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取得胜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武器。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一些人和企业铤而走险,至诚信于不顾。

    那么,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诚信经营和冒牌欺诈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财之道。大多数企业都生活在诚信经营的阳光下,也有少数企业苟且于冒牌欺诈的黑夜中。诚信经营如同明媒正娶的良家淑女,冒牌欺诈如同四处卖淫的妓女暗娼。

    一些人和企业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搞冒牌欺诈,关键就是冒牌欺诈的违法责罚风险太低,获利生财的甜头太大。特别是针对高档烟酒等奢侈品的造假行为,很容易浑水摸鱼。于是社会上就出现了大量假茅台、假拉菲、假中华、假LV皮包、假名人字画、假古董,把奢侈品市场和收藏品市场搞得鱼龙混杂、鱼目混珠。

    更有甚者,连世界旅游小姐评奖活动都有人公然造假。得到正宗授权的世界旅游小姐评比活动刚举办到第18届,而冒牌的活动已经在以第38届世界旅游小姐评比组委会的名义四处招商。更可气的是,冒牌欺诈者似乎根本不把诚信经营的企业和执法打假的工商管理部门放在眼里。打假的斗不过造假的,李逵斗不过李鬼,真猴王斗不过假猴王,似乎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常态。

    遏制冒牌欺诈光靠工商行政管理手段是不行的,只有利用刑事处罚手段打击欺诈才能有效维护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其实,冒牌欺诈实质上就是一种类似于诈骗和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应当通过修订刑法,把制售冒牌产品的行为作为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行为有所收敛。例如,盗窃财物数额上万的小毛贼被抓住之后很容易就能判刑,而盗版侵权数额几十万上百万反而很难受到刑事追究。这就是盗版书、盗版软件和盗版光碟屡禁不止的重要原由。制售假冒名牌产品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诈骗活动,把假茅台酒当真茅台酒卖与那些把铜佛当成金佛出售的诈骗活动如出一辙。把铜佛当成金佛出售的人被抓住之后就会以诈骗罪绳之以法,而把假茅台酒当真茅台酒卖的人被抓住之后往往只是没收、罚款而已。有如此厚利可图,又没有判刑坐牢之忧,被抓住之后换个地方还可以继续搞欺诈经营。如此下去,中国真会成为欺诈经营者的发财乐园了。

    西方国家已经有很多利用法制手段打击冒牌欺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成功经验。只要我们对冒牌欺诈问题足够重视,下定决心推动诚信建设,积极运用法制手段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就可以让冒牌欺诈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只有在制度设计上增大责罚风险,违背诚信、铤而走险搞冒牌欺诈的现象才会得到有效遏制。

    酒驾入刑的成功经验表明,通过提高对酒驾者的惩罚力度可以有效减少酒驾肇事造成的社会伤害。单靠工商行政管理手段解决不了的冒牌欺诈问题,动用一下刑法管理手段也许就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郭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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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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