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密集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听证会的结果是“涨”声一片。对此,5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广东阶梯电价听证引思考:怎么都开成了听‘涨’会?》为题,对各地阶梯电价的听证会提出了质疑。
阶梯电价的本意,不是增加垄断的电力、电网企业的利润,而是通过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公民环保意识的养成,并最终推进节能减排。应该说,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如果不掺杂其他因素,高收入群体虽然要付出更多的用电成本,但因为政策很公平,理念很现代,他们无话可说;中低收入群体更会欢迎这个价格政策。请注意,笔者这么说是有“不掺杂其他因素”这个前提的,但“只涨不降”的“听‘涨’会”,恰恰是掺杂了其他因素的:“只涨不降”等于是电力电网企业坐地涨价,用电少的,和原来相比并没有少付钱,用电多的,和原来相比额外多付了钱,这样的方案如何能够服众?
要想让阶梯电价更好地推行,必须拿出能够服众的方案。首先,要合理确定首档用电量。确定首档用电量应当根据季节不同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生活水平的不同灵活确定。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力需求也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所以首档用电量不宜太低。其次,电价必须有升有降。首档用电量内的电价应该根据一个地区电力消费水平科学制定,和现行电价相比,应有所降低。这样既可以有效降低低用电量家庭对电费的支出,也可以避免电价只升不降引起的公众变相涨价的质疑,使阶梯电价这一政策得到更好的推行。再次,要定期公布企业收益变动情况。实施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的营业收入肯定会有变动,收入是增加了还是降低了,变动幅度是多大,这些数据要如实向公众公布,以取信于民,并为后续调整作好准备。
作为国有垄断企业,电网公司并没有像“两桶油”那样,享受着垄断的高油价还向国家哭穷要补贴,但如果借国家推行阶梯电价之机,以阶梯电价之名行圈钱之实,恐怕也会遭到民众的唾骂甚至抵制。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