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成“唐僧肉”,悟空去哪儿了?

2012年05月21日 07:04   来源:广州日报   李龙

    前天,有媒体报道广东5800多万元社保基金存在被“骗保”、“套保”危险,有巨大安全隐患。广东省社保局当晚回应称,截至今年1月,全省查出787名已故人员冒领农保待遇,及时发现停止不应领取却继续申报资金4000万元,查处471名参保人在不同地区重复申领职工养老金,涉及基金1800多万元。

    骗保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这一次涉案金额之大,涉及人数之多,委实让人惊讶。其实这些骗保、套保者所使用的手段相当简单,无外乎“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老把戏、旧伎俩,但这种低劣的欺骗手段为何屡屡得逞,确实很值得反思。

    骗保、套保的事例不独广东,全国各地也时有发生,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10年清退了8971名“假低保者”;原河南郑州仁济肿瘤医院与参保人勾结,非法诈骗医保基金。即便在国外,骗保也有发生,韩国金融监管部门5月17日就宣布破获一起涉案人数最多的保险诈骗案,1361人涉嫌参与骗保。这也多少表明,把社保基金当作“唐僧肉”,想尽办法咬一口的人不在少数。

    不管如何,令公众最为关心的还是,被骗取、套取的社保基金能否追回?如果被骗取的社保基金不能全额追回,那又该由谁为其“埋单”?更应追问的是,在这次清查之前,还有没有类似情况存在?比如说此次查出的787名“死亡冒领人”中,从何时就开始冒领?毕竟社保的钱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养命钱”,必须确保每一分钱的安全。何况广东社保基金目前累计结余已经高达4579亿元,这样一笔庞大的“养命钱”,其安全性更不容小视。倘若轻易就能被骗取,损害的不止是政府部门的监管权威,更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因而,仅从对参保人负责出发,有关部门对被骗取的社保基金也应承担追回的责任。同时也还应加大对骗保、套保者的惩罚力度,以儆效尤。然而眼下我们对骗保者的惩罚只能说是隔靴搔痒,甚至带有变相纵容之嫌:原河南郑州仁济肿瘤医院的骗保行为,有关部门调查了3年,都未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办案警察还称“水深难查”。

    而反观商业保险,骗保发案率显然要比社保基金发案率低得多,原因何在?难道仅仅因为社保基金是大家的钱,监管机构就可以任由“公地悲剧”发生?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欺骗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完全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不严致使大量社保基金被骗取,应按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表示,今年将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首先追究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的失职之责,对减少骗保、套保的行为或许更具有震慑力。

    当然,在加大打击力度之外,恐怕还有必要作制度层面的反思:骗保屡屡发生,是否表明我们的社保体制存在一些问题?领取社保的地域限制、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肠梗阻”仍然存在、每人每月最高300元的门诊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的苛刻要求……这些不但客观上打击了参保人的积极性,还为骗保留下了制度上“漏洞”。

    如何以更灵活的机制,既能堵住“骗保”漏洞,又能便民惠民,同时还能规避其他风险,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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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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