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尊重民意就应该明明白白晒“三公”

2012年05月20日 07:09   来源:羊城晚报   王石川

  “三公”公开不够细化、不够透明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今后,中央部门须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而省级政府的“三公”公开,也拟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于“三公”公开提出了上述硬性要求。

  去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央财政决算后,中央部门要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同时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8个中央部门陆陆续续有94个晒了“三公”经费。无论晒财政预算决算还是晒“三公”经费,一般应该有三个层次,一是让公众看得见,二是看得懂,三是看清楚。应该说,目前中央部门晒“三公”已经实现了第一个层次,即基本上都晒了,公众也看见了。

  晒是晒了,但并没有让老百姓完全看得懂、看清楚。要实现这后两个层面,还需要全面、详细、准确地晒。晒,不能粗线条,而应该细纹路;不能欲言又止,选择性地晒,更不能弄虚作假,七分真、三分虚。纵观全年中央部门晒“三公”,公众在激赏之余仍有些遗憾,比如有的部门晒得较为详细、有的则含糊;有的晒得及时,有的迟迟不晒甚至到最后没有晒。由此便存在一种怪象,晒早晒晚一个样,粗晒细晒没区别。

  如今,国办发布《工作安排》,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这是对民意诉求的积极回应,也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醒目逗点,一旦贴地而行,公众所渴求的“三公”经费明晰化,便不再是奢侈的梦想。

  正如相关学者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一直存在“挤牙膏”现象,“比如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公开”。近日公布的这个《工作安排》或可以防范“挤牙膏”现象,增强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鞭打慢牛,对奉行挤牙膏思维的一些政府部门,就应该果断挥鞭。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解决公务接待费最好的办法,就是“三公”公开,“现在有些不太好公开的,都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比较高。”(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语)不公开,或者不详细准确全面地公开,就可能存在猫腻,就应该被问责。

  遗憾的是,《工作安排》虽然明确要求“三公”经费要晒得详细,但未设置具体的问责细节,只是表示“各牵头部门要于2012年10月底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如何督查,督查发现了问题如何处理,如果有的部门阳奉阴违怎么办等,所有这一切尚须进一步厘清明晰。

  “三公”经费该早晒却晚晒,该详细晒不详细晒,是为软公开。为了避免重蹈覆辙,相关部门不妨进行较为健全的制度设计,比如,对晒“三公”的具体时间、具体程度和具体问责,都予以明确化。当然,要遏制“三公”乱消费,除了晒还应该罚。

  一个对民众负责、尊重民意的政府没有理由不晒“三公”。唯有老老实实地详细地晒“三公”,接受公众监督,才有所谓的“建设透明财政”,民主财政民生财政才有希望,“建设一个廉洁、节俭的政府”才能实现。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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