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保部门近日宣布广州公交车、出租车将逐步用LNG(液化天然气)代替LPG(液化石油气)的消息后,争论已久的“LPG事件”最终尘埃落定:广州用8年时间,耗费24亿元大力发展的LPG公交、出租车要退出运营,但退出时间表尚未确定。(4月12日《羊城晚报》)
从LPG至LNG看似一字之差或一步之遥,但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却带出一串问号:这是否会造成无谓的浪费?从环保角度看LNG取代LPG是不是最优选择?从经济角度是否拥有不可辩驳的依据,让人信服几万辆公交、出租车除了另起炉灶别无选择?车辆改装要投入多少、谁埋单?
之所以蹦出成串疑问,皆因那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LPG事件”的前世今生尚未得解,而今又摆开大动干戈的架势,福兮祸兮殊难定调。
广州强力推行LPG始于2003年,此项被称为“推行清洁能源”之举,一开始就受到不少专家学者和代表委员的质疑与反对,被指投入大,而且LPG或能消除公交车“黑尾巴”,却不能实现颗粒物排放达标,非最优抉择。即便当时广州市一些领导公开表态应停止推行LPG还是无济于事,职能部门称坚持选择LPG是“经过国家科技部专家组论证”而强制推行。
直至2009年人大代表请相关机构检测发现LPG车辆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增加,用确凿事实证明这些排放物经化学反应形成PM2.5、光化学烟雾等二次污染。公众这才发觉一直被LPG蒙在鼓里,但一切终究不了了之。而与广州相反的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淘汰LPG,原本要推行的京沪深等地也因故放弃。
翻这笔旧账已是马后炮,单就造成公交公司3年前负债率达86%的窘境已经不堪回首。但它却让我们不得不再次深刻反思:当时的决策程序是否完善?强烈的民意为什么被忽视?是何原因将一个重大的公共决策当“儿戏”?公众至今依然期待解开这些迷惑。
当强势推行LPG的诸多疑窦依然纠结不清时,LNG又要横空出世。此时此刻,环保局虽然确认LNG较之LPG更加环保,同时也承认颗粒物排放两者相差不大。既如此,再耗巨资“破旧立新”是否属优选项就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没有见到LNG取代LPG的权威的可行性报告公开,没有见到征询民意的民主程序,却已听到政府部门几乎板上钉钉的“宣告”,犹如“旧疤”未愈,“新伤”又生。政府职能部门大可沉迷于“铁腕”推行LPG的快意中,公众却不禁要问:一意孤行推行LPG所带来的质疑及遗患,就可以大笔抹掉?难道新一轮的巨额投入与事关全民利益的治理空气污染大策,竟然可以漠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任何公共决策都须倾听民意。政府部门需要正视的是,如何避免公共决策随意乃至失误的一再重犯、折腾。公众并不希望以政府公信力与公众权益的丧失,为某些部门的偏执、失职乃至“疑似利益输送”埋单。故而,从LPG至LNG虽然仅是一步之遥,是进是退却须慎之又慎,不能绕过民意关。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