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海市养犬管理》实施一周年了。笔者曾经因职业的缘故参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全过程,十分关注此条例实施的情况。有赞扬的,说这个条例显示大都市社会管理的形象和进步,连海外媒体亦有报道,也有人感觉执法力度不够,条例规定的款项难以落地。褒贬不一。近来,读到媒体的一则报道,说的是浦东潍坊街道养犬管理方面的经验,勾起我这个立法者的再思考。
潍坊经验的关键点在于:社会管理需要法律法规制度,又少不了社会自治。
上世纪末,笔者曾考察欧洲国家,感觉那里城市街上,人少、车多、牵狗人多。想不到今日,上海的街上,人没少,私家车多了,牵狗人也多了。据称,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居民养犬数只有4.5万条,养犬数激增,在这十年。狗多了,养犬人与不养犬人矛盾和纠纷,亦算是都市一种“烦恼”。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制定了地方法规,上海1993年颁布、以后两次修改政府规章《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就有应对和详尽规定。去年,经反复审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诞生,最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启动这部法规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表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潍坊经验说明,这部法规是有效益和成果的,关键是执法与其他社会管理相融合,得多管齐下。
法律法规有约束性为主的刚性“硬法”,也有以倡导性为主的“软法”,与社会道德规范联系紧密的法,常常有倡导性一面,这种法的执行,一定要将遵守法律法规“内化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养犬、控烟等法规,就是有这种特性。潍坊将养犬管理的守法与居民自治联系,就抓到了要害。
比如,养犬管理条例有几个关键条款,其中之一,就是抓住养犬的“入门关”,即养犬的登记,与此联系的是登记即打各种预防针、尤其是狂犬病防疫针。原来政府规章设置的养犬“门槛”挺高,中心城区居民养犬,每年须缴纳管理费2000元方能获“狗证”。然而“门槛高”,养犬人素性“不进门”,据估计的养犬数目前已达到80多万只,而登记的只有14万户,多数养犬户不在“管理视野”之中,不可避免会有防疫“漏网”犬只,留下了恶病发生隐患。北京的经验值得重视,北京市原养犬法规,标题关键词是“严格限制”,登记费为5000元。葛优主演的《卡拉是条狗》中的小人物“老二”就是因无证养犬、犬被扣留,为筹5000元煞费苦心而显无奈,勾起观众的同情及对管理者的不可理解。2003年首都废除原法规,推出新法规,养犬“门槛”剧降,使得原来登记犬只有13.9万,急增到目前的近百万。我们上海养犬条例在审议中,对养犬登记费定多少十分慎重,也很纠结。多了,养犬户不来登记;少了或索性不收,不养犬人意见挺大。在多次座谈、听证、论证以后,定了大大降低的500元左右(包括登记时须打狂犬病等防疫针、注射安装管理需要的芯片等费用),实践证明,上海的养犬登记户有较大增加,由原有的14万户增加到26万户,尤其是城市地区养犬户登记增加数明显。但与北京的增加幅度相比,上海还有差据。我在想,是否有的上海人有一种不好的品行,叫做“轧苗头”,《条例》出台,看看执法“动静”如何,倘若“警方未触动”、“城管”也“睁眼闭眼”,那就即使登记费急降,“面皮牢牢”,也不登记,省下几百块也好的。潍坊街道因加强了居民、自治,居民公约规定“自家的‘孩子’(狗狗)自家抱”,使得居民间的无形的监督“厉害”,登记户达到百分之百。这是相当成功、不容易的。
养犬管理工作的“大头”在养犬的“全过程”,即犬惊吓人、犬吠扰民、犬屎粪污染环境等问题的解决。上海的养犬管理条例都有相应规定,但养犬人不按规定做,倘若量多人广,“法不执众”,法规就会被搁置一边,不起作用,即使很“顶真”地执法,“警方全力出动”,如管理“酒驾”,成本会很高(“酒驾”危害程度高,与触动刑法有关,另有别论)。潍坊的居民自治做法起了作用。他们组织了养犬户为主的志愿者服务队伍,进行社会公德方面的提醒和规劝,起着不可小看的作用。比如一旦发现有不牵狗绳的,有志愿者会上前,“策略”地加以“提醒”,效果是明显的。而且。养犬管理的志愿者不断扩大,暑期寒假小区的不少学生参与管理、规劝,形成很好的风气,此经验值得推广和学习。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