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据媒体报道,谷歌(Google)在华子公司或业务密切合作企业——咕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构寻广告公司和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存在涉税违法行为,数额高达4000多万元;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使用假发票、将无关费用如“按摩费”等列入成本、不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等。(5月2日《中国青年报》)
一段时期,一些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提醒它在中国生产经营的子公司,必须在中国避税盛行的氛围中小心前行,找到既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又能扫清避税障碍的途径。其实,跨国公司已找准了地方政府的命门。由于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资,往往对跨国公司大开方便之门,甚至实行“超国民待遇”,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屡试不爽。
不过,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手段将利润转移至税率较低的国家,却是一种普遍做法。专家分析,跨国公司利用国家间的税制差异进行利润转移,不同程度地侵蚀着主权国家的税基。其中,因为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和法律制度存在漏洞,更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受害者。一些非营利组织通过初步估算发现,每年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出去的利润高达350亿美元。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进程加速,他们通过跨境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问题更加突出。在账面上,直接表现为大面积的亏损。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国甚至有55%的跨国公司或外企的年报亏损。只不过,我们一边听到跨国公司大喊亏损,一边却看到许多跨国公司仍不断涌入中国市场。
其实,这些跨国公司在国外的情况都很好,可为什么一到中国,避税逃税现象就这么严重,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事实上,任何人都想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跨国公司更是如此。如果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认为避税收益大于避税成本的话,那么这家跨国公司就极有可能选择避税。
当然,从国际上看,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也并非中国独有,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难题。在2009年4月份召开的G20伦敦峰会上,众多国家首脑就郑重提出了要重拳打击“避税天堂”,并列举了哥斯达黎加、菲律宾等国。
其实,越是经济开放程度高的国家,越是重视反避税逃税工作。美国是最早实行反避税的国家。在美国,企业避税(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除如数追缴外,还将处以20%-40%的罚款。2008年的数据显示,美国通过反避税调查查补的税款是1000亿美元左右,而当年中国仅有7亿美元
可以说,中美在解决避税问题上存在天壤之别。
避税是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在华跨国公司的双重标准,暴露出的不仅是企业自身“道德感”的问题,更多则反映出中国在相关法律制定和执法力度上存在漏洞,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依旧落后。监管制度缺失、处罚力度不足,让跨国企业在中国淘金的时候少了一颗“畏惧的心”。在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的情况下,单纯谴责企业的良心恐怕无济于事。
2011年11月,中国社科院公布的《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一些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评分之低令人吃惊。在回答“外资企业在中国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何在”这一问题时,有2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被惯坏了”,有64.48%的被调查者认为,“我国法律处罚不严,违法成本低”。
跨国公司“被惯坏了”与“法律处罚不严”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结合的。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地方政府对跨国公司的认识存在误区——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招商引资,而放松了对跨国公司的管理。正是这种落后的思维方式才使得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变得消极、被动,进而使中国成为他们的“避税天堂”。(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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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