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15天之后,青岛市有关政府部门终于出来就一些问题局部“认错”了。
4月18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对“植树增绿”行动忽视前期宣传和沟通工作,对市民和网友提出的问题回应不够及时,引起市民和网友的不满等问题,深表歉意。
4月19日,青岛市副市长王建祥带领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也对此事作了回应。
事情缘起于一个多月前,青岛启动“种树”计划,2012年要在青岛五市七区投入40亿元造林,并在2014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五年再造一个新青岛”。 然而,这项耗资占到青岛财政收入7.2%的造林工程甫一铺开,便暴露出诸多问题。
4月4日,青岛网友将汇泉广场草皮被挖的图片上传至网上,直指“毁草种树”是事实。
4月11日,网名“潘uu”的青岛27岁姑娘潘琦发布一条长微博质疑青岛市政府的行为——“为什么要种树?海边要种什么树?树怎么种合理?怎么敲定花40亿元?40亿元怎么花?谁来监督?”
继之,网友“青岛塔下”接力,提出质疑。17日下午,“青岛塔下”致电当地市政园林局,提出公开市民所关心区域的效果图、汇泉广场草坪更换及维护费用,以及各区市绿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数据等信息。另一位知名青岛网友“作业本”也持续关注此事,两次就种树一事在微博上致信青岛市领导。
本来一件应该是很小的市政工程之所以被激化放大为公共事件,主要责任在于决策者某种程度的“一意孤行”,即缺乏决策的民主意识、民主程序,在“为什么要种树?海边要种什么树?树怎么种合理?怎么敲定花40亿元?40亿元怎么花?谁来监督?” 这些问题统统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面对耗费40亿元公民税金滥情种树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公民的质疑,那才是奇怪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政府与公民,是一种契约关系,其施政行为的合法性来自公民授权,择要而言之,公民的义务必须纳税,组建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服务全体公民,而监督、制衡政府施政,则是其权利之一;政府则依据公民授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为公民服务的社会管理事项。 这个过程的核心就是,政府必须置于公民的监督制约以及通过民意机构的管理之下,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必须要经过民意程序进行告知、讨论、表决,是否施行,视民意的主流而决定,绝不允许滥权用事,恣意妄为或者一意孤行。
在国人的文化记忆中,政府历来都是“威权者”的概念,“君师合一”的文化认同则隐含着“天然正确”的成分,因而一味盲目地驯顺而服从;而政府自己则本能地有着“父爱”的情结,以为自己所作所为,只要没有私利心作祟,就都是为民众的好。 其实,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与制衡,“父爱”也可能走样,现代政治文明语境里,政府腐败的概念含义甚广,包括了滥权和一意孤行。就此而言,已故美国前总统里根在31年前,针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过度的作用所表达的观点至今仍然鞭辟入里——“政府的管理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政府的管理就是问题之所在。” 质疑“青岛种树”事件中,应该注意到,在“反对”的声音中楔入了诸多的公民理性和民主素养。
首先,在以80后为主体的批评者,不是简单地为了反对而反对,而是做了大量符合理性的独立调查,得到了很宝贵的第一手“反对”依据。其次,尽管情绪不乏愤怒,但还是温和理性,提出建设性意见,没有辱骂、没有简单化的指责,表现了这些年轻人健康阳光的精神世界和积极“入世”所应有的文化素养。
当然——尽管可能是被逼的无奈——青岛市政府的表现比起另外个别地方官员的颟顸专横,还是要给予肯定,他们毕竟承认了自己的不足,承认了“种树”行为决策过程的不完善。事实上,就政府与民众的契约关系这个角度看,但凡是可以批评乃至提出质疑的政府,都值得肯定;相反,只接受吹捧赞扬的政府,则是应该批评的。
青岛市政府的道歉和解释揭示了一个极其浅显的道理,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权利的获得总是取决于或明或暗的形格势禁,而非来自于他人的主动恩赐,公民权利的取得亦然,它来自于公民个体或者群体依据法律所构建的制度性制约程序对公权力的限制和监控,换言之,是在现代公民意识指导下,用行动“争”来的。
回眸这起小小的“植树”事件,被酝酿为一起影响全社会的公共事件的过程,耐人寻味,它也昭示公权力的拥有者,在信息借助网络几乎是无阻隔传播的后工业社会中,自己的行为必须接受“阳光”的照射和炙烤,而自己的施政理念也必须自我更新,那种抱持权力决定一切的“原始”行政心态,无法再延续下去了。
相关评论:
理性网民能让“青岛增绿”更理性
青岛种树争议是种植公民意识的契机
40亿元突击种的是啥树?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