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女童能带来什么“安全隐患”

2012年04月03日 07:35   来源:红网   徐炳涛

  近日,广州市民夏女士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途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寻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厕所,结果遭到拒绝。夏女士随后将遭遇发上微博,但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作出的回应却令人啼笑皆非:“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4月1日《信息时报》)

  有时候越是小事越能反映问题。女童借厕所公家单位狠心拒绝本就于情不通,遭到抱怨后作出的荒唐回应更是于理不合。试问,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单位向内急的人民借一下厕所,何来“重大安全隐患”?

  公允地说,公家单位的厕所确实不太适合当公厕使用。否则,人来人往,秽气扑鼻,倘若疏于清洁,一到盛夏,蝇蛆孽生,粪水横流,有污目睹且气味难以近人。如此,非但会对机关的管理带来混乱,对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造成破坏,而且也影响前来办事的百姓。但是,所谓事急从权,倘若个别路人正好腹痛难耐,求上门来,为之开放一下既近人情,也是理所应该。毕竟服务人民不能囿于死板的形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应体现出来,从小事做起更显亲民。再说,芸芸百姓也绝不会得寸进尺,整天没事就往公家单位的厕所跑,若非实在难捱又一时找不到公厕,绝大多数人是不会给政府添麻烦的。

  好比广州那对母女,本来要去幼儿园,可三岁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她们寻不到厕所,内心必定万分焦急,作为窗口服务单位的法律服务大厅理当施以援手。然而,对方不但无情拒绝,事后其上级单位广州市司法局还拿“安全隐患”来说事,当真令人诧异。一件芝麻粒大的小事,把某些公权部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陋习折射得清清楚楚,让世人再次领略了一把久遭诟病的“衙门作风”。

  尤其是“安全隐患”这个说法,听起来格外刺耳。党政干部本该与百姓打成一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别说是借用一下厕所,同吃同住同劳动也不该有任何心理负担。具备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之所忧”。当事单位的本意可能单纯害怕犯罪分子会借机搞破坏,但放到整体语境下,却犹如对每一个老百姓都做了有罪推定——连一名三岁女童都不放过。毋庸讳言,大多数看到该话语的人都会感觉很不舒服,而在矛盾多发的社会转型期,此种疑似提防老百姓、把老百姓置于对立面的的言论无疑极为不妥,推敲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安全隐患”。

  良言一句暖三冬,恶语伤人六月寒。于公权部门来说,尤须谨记这一点。或许广州市司法局也意识到了自己言论的不妥,很快便删除微博并向公众道歉。知错能改固然可赞,但恶劣影响已经产生,百姓心中也有了疙瘩。但愿该单位能从深处真正自省,切实体会“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一改作风,弥补受损的形象。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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