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防火灾, 政府应“说”更要“做”

2012年04月02日 06:55   来源:西安晚报   彭旭

  近日,温州乐清柳市镇一条“上坟引发火灾,坟墓一律拆除”的标语引发网友围观。乐清相关部门称,挂标语本意是想让民众重视清明节防火,加强宣传效果,并不是真要挖人家的坟,目前已意识到标语内容不妥并撤下标语。(4月1日《今日早报》)

  该宣传标语有两处不妥,一者,可能引发火灾的是上坟人,与坟墓里的已故者毫无关系,何故要拆坟墓?二者,引发什么样的火灾该受什么样的处罚,《森林防火条例》里应该有明文规定,定然没有拆坟墓的处罚措施,标语里“创造性”的处罚措施从何而来?标语是如此蛮横和不讲理,不知相关部门在制作标语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受众的感受?

  正值清明时节,扫墓上坟的高峰期已然到来,焚纸烧香习俗带来的火灾隐患值得警惕,严防火灾的意识很有必要,可怎样严防火灾想必不是“加强宣传”这么简单。民众和政府皆有防火灾责任,制作防火灾的标语固然可以起到提醒民众的作用,但归根结底这还是在强调民众的防火责任,政府的防火责任却无从体现。

  政府防火灾的职责应该体现在具体的防火灾措施上,例如现场派人巡逻监督、建立防火带、开辟集中的焚烧香纸区域等等。若没有这些具体措施,仅仅制作几条标语是无法具体体现政府防火灾职责的。

  因此,该镇除了撤下雷人标语之外,应该积极实施具体的防火灾措施,担当起其应担的职责,而非过度地依赖宣传来防火灾,而将责任尽推于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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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价格超房价,又一座崛起的“大山”?

 

房地产和“墓地产”都是坐地起价

 

真希望“期墓”是个愚人节玩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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