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八步镇中心小学发生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约70名学生当天食用早餐后出现呕吐、肚痛等中毒症状。八步镇纪委书记称,该早餐属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本周一开始实施,营养餐主要包括牛奶和面包,事发后,有关部门已封存剩余早餐,并提取样品化验。同时,织金县要求全县停止学生供餐计划,当地有关部门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3月30日《东方早报》)
众所周知,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
出台该计划的背景是,调查显示,不少贫困地区的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国家免费营养餐彰显了制度善意,但是好事能做好吗?正如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部长所称,该计划绝对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一是如何防止贪腐行为,二是如何防止食物中毒。
换言之,必须确保“两个安全”:一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食品不安全,一切皆是虚妄之谈;二是资金安全,确保把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嘴里。从毕节这起事件看,尚无法确定资金是否完全安全,但食品不安全存疑。国家免费营养餐,关系到两千多万孩子的营养,关系到中央政策的成效,关系到国家形象,只能干好不能干坏。但显然,光有良好期待还不够,必须给国家免费营养餐添加更有效的监管。
从报道看,当地政府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还公开招标,八步镇纪委书记王子铭称,“上周五,有三家有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标,17所学校的负责人、工商、财政等工作人员组成评分小组,最后选定了供餐企业。”有了实施方案,并且公开招标,为何仍然出现问题?监管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承诺,也不是蜻蜓点水式地停留于某一环节,需要全方位无缝隙监督,而且仅仅由政府部门监督还不够,必须邀请公众监督。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善政,但善政未必就能善治,能不能达到良善效果,最终靠落实。让社会组织在政治参与、民主决策、权力监督、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诚然,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需要引入民间力量,专业团队以及其他独立部门进行监督。
2月20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会上提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是必须要干的事。必须要干,就得干好,否则不仅营养不了孩子,只能影响孩子健康。毕节这次事件出现得早,换个角度看,也许不是坏事,它提醒监管部门如何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做好,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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