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可继续失职于农村

2012年03月08日 15:44   来源:东方网   杨德广 孔祥博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报道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广西温江村,一个仅有3000人的村子,却有100多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因抢劫而被抓。报道播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是贫富差距过大导致,有人说因为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才铤而走险,有人提出了“城市失落感”这一名词,呼吁社会“请不要歧视农民工”。这些分析固然有它的道理,但是追根究底,教育的严重缺失是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加强教育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手段。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约占全国城市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主要特征之一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农民工罪犯中九成以上在26岁以下,八成的新生代农民工罪犯在幼年时期是农村的留守儿童。他们之中有的是因为父母外出打工,独自留守在家无人管,无人教;有的是从小跟随父母外出打工,居无定所,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有的是年纪轻轻就辍学,初中甚至小学都没有毕业就外出打工。教育,教育,还是教育!“只有受过一种合适的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夸美纽斯),这些农民工罪犯的共同点就是没有接受合适的教育,一种应由政府推动、国家财政支持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也就是义务教育。连贯的九年义务教育是一种国民教育,是教人知礼节、守法纪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更是国家、民族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农民工犯罪案比例居多,以及罪犯的低龄化和增多趋势就是因为义务教育未能落实到每一个农村孩子,是教育的严重缺失,是政府工作的失职。

  为什么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工作已经开展了多年,农村儿童的受教育情况依旧堪忧?为什么这些农村孩子在家没人教、辍学没人管、打工有人招?这样一个缺乏基本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庞大群体,在发生问题之前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帮助和管理?国家强制力为什么在教育实施时不见踪影,只在他们犯罪后出来打击?难道农村就要成为新一代文盲和罪犯的滋生地吗?这些问题令人担忧,值得我们深思!如果处理不好农村教育问题,社会安全和稳定堪忧,“不能恰当处理就是将魔鬼引进未来”(学者储朝晖语)。

  著名作家雨果说过“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马克吐温也说过“关闭一所学校,就要多建一座监狱”,教育是预防犯罪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已成为全球共识。要解决农民工犯罪问题,根本的方法就是要普及义务教育,要靠政府不断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来办学校、办教育。教育部门要重视农村的教育,立足于农村的实际情况,想方设法保证农村儿童完整的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这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农村孩子的未来,更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在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要合理布局,要让农村孩子可以就近入学。全国小学校数在2000年至2008年间减少了45.6%,适龄儿童减少固然是一方面原因,但减少的学校中很多是因“撤点并校”而被“定点布局”的农村学校。“撤点并校”的初衷是为了优化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但是办学规模大了,办学地点却远了。留守儿童因无人看管、接送,上学反而更难了:要么每天早起晚归、跋山涉水来上课,带来更多的安全隐患;要么被迫住校,让家庭负担更多的经济压力。农村目前的情况需要的不是离家远、住宿贵的“优质”校园,而是易于留守儿童入学、能保证他们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学校。农村义务教育不是要大张旗鼓的做大、做强,甚至作秀,而是要做到普及,将教育资源真正的落到实处,保证每一名儿童都能接受教育。教育部门应该努力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学校,让留守儿童可以就近入学,如果确实需要到其他村、县、镇上读书的,应该安排校车接送或者安排免费住宿。还应该设置专门的机构管理留守儿童,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困难,尽量予以解决,确保他们入校学习,必要的时候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

  那些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的孩子,必须要在当地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城市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应该是对全部对城市建设有贡献的人开放,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也有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有权利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这些儿童随父母工作的变动而要更换学校、城市,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应该建立并完善农村儿童的学习档案管理,保证他们在农村时有人依据档案管理,迁移到城市依旧可以循案而查。这部分的管理职能,仅仅交给学校是不够的,也很难实现,要靠国家强制力实施,可以和暂住证、父母的务工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证件一齐检查,保证做到一个不能漏,一个也不能少。因为流动儿童的特殊性,在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条件和门槛时,要给予更多关注:关注这些孩子的融入情况、心理动向和身体健康,对他们的同学加以辅导,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还要对他们的父母加以辅导,甚至要由学校承担起一部分家庭教育的职能,方能确保流动儿童和城市儿童在同样的教育资源下,同样健康的成长。

  另外,要把好就业上岗的关口,杜绝农村孩子辍学打工的现象。目前,相当一部分外出打工的农村年轻人初中都没有毕业,文化水平不高,只能从事一些“廉价”的体力劳动。有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不高,稳定性也很差,但由于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成了农民工主要集中的地方,甚至有大批童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严打任何雇佣童工的行为,年龄不到不能够打工。另外还应提高各行各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学历不到不能打工,要求至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即拥有初中毕业文凭。但是刚刚从初中毕业的14、15岁青少年,还处于成长、学习的阶段,缺少一技之长,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应该要求他们接受一定的技能培训,进入中职技校学习。北京、上海等地大城市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都招不满学生,教育资源相对过剩,正应当用来弥补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的教育不足,让不能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农村青少年参加1-2年的岗前培训,不仅要培养岗位技能,更要培育职业道德,加强价值观、法制观的教育。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规范上岗要求,强化岗位培训,增设上岗证书,年龄、学历、上岗证书缺一不可方能就业。在源头上严格推进义务教育的实施,在关口上把牢劳动力素质要求,才能让农民工子女留在学校,留在课堂,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经济的高速发展绝不能以教育的缺失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一代人的素质为代价。城市不可重工不重教,打工者不可重财不重法,父母不可重养不重育。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不仅关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质量,更关乎国家稳定、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里面的“每一个学生”包括了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每一所学校”包括了农村中小学和城市的农民工子弟小学。要教好每一名留守儿童,就必须努力办好每一所农村中小学;要教好每一名农民工子女,就必须努力解决他们在城市受教育的问题。多一名学生,少一个文盲;多一位老师,少十名罪犯;多办一所学校,就少建一座监狱。教育,不可忽视农村,不可脱离农村,不可继续失职于农村!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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