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管理局启动了一项“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的行动,随后,《人民邮电报》在2月3日发文对该行动提出了质疑,报道称“我们对哈尔滨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勇气和精神表示赞赏,但对其无视电信行业特性和法律政策环境,越权执法的行为表示惋惜。”(2月13日中广网)
电信业很生气,毕竟好久没人敢在虎嘴捋须了,尤其还是一个小小的地市级工商局。于是通信产业的“权威主导媒体”《人民邮电报》坐不住了,迅速以霸气外露的口吻教训哈尔滨市工商局在“越权执法”,声称即使有用户对电信资费表示不满或投诉,工商局也无权叫停。如此牛气哄哄,莫非电信业的地位果真超然到这种地步了?
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尽管《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属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各省区市由其派出机构——各地通信管理局进行监督,但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工作部门,工商局具有依据《价格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使“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交易秩序、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的职能。《电信条例》属于法规,与《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比,它是下位法,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抵触,如有抵触,以上位法为准;再者,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工商局不能监管电信领域当中的消费问题——看来真正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并不是工商局,而恰恰是《人民邮电报》。
再从情理层面分析。按分钟计算话费的方式早已饱受公众诟病,是为老牌霸王条款,多年来抗议声可谓此起彼伏,但鉴于电信业的超然地位,很少有部门敢于主动啃硬骨头。此番哈尔滨市工商局能够以“蚍蜉撼大树”的勇气向电信业发起挑战,为了公众利益“分秒必争”,早已赢得民心。翻看网民议论,近乎空前一致地发出支持声音:管得好!反观《人民邮电报》,报道的立场根本就是在极力护短,非但不为百姓利益鼓与呼,反而批评指责为百姓利益鼓与呼的工商局,并且大谈什么韩国日本依然以3分钟为一个计费单元,却有意忽略韩国日本话费比中国低近十倍的事实,把消费者当成傻子。心中只有邮电没有人民,不过是利益集团的代言工具而已。
垄断是垄断者的通行证,忽悠消费者、藐视执法者更加印证了这一点。期待更多的监管部门敢于叫板电信业不合理收费,不但虎嘴捋须,更要虎口拔牙,坚定走下去、大胆斗下去。须知,你们不是一小部分人在战斗;须知,一切与人民利益相违背者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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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