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质疑不是比谁的嗓门更大

2012年02月14日 08:52   来源:齐鲁晚报   □汤嘉琛
    按我国现行的电信资费标准,通话时长不足一分钟,仍要支付一分钟的费用。不少消费者曾质疑这一规定不合理,并呼吁对电信计费方式进行调整,但电信部门一直不为所动。日前,哈尔滨市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剑指电信业收费问题,引发舆论热议。对此,《人民邮电报》撰文回应,称哈尔滨市工商局的行为属“越权执法”。

    电信资费应按分钟收费还是按秒收费,看似是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实则是一种明火执仗的乱收费行为。按照工信部去年公布的数据,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经突破12亿大关,且呈持续增长态势,这意味着,如果每个消费者多支出一笔“冤枉钱”,都将给电信部门创造巨额收益——事实上,据全国政协委员卜仲宽的一份提案中援引的数据,早在1997年,全国电话用户一年内因电信按分计费方式而多支出的话费就已高达266亿元。

    可见,电信业长期存在的“霸王条款”,实质上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消费者多年呼吁未果的背景下,哈尔滨市工商局公开叫板电信业的不合理收费,有助于社会各界进一步探讨电信资费改革问题,其行可嘉。

    哈尔滨市工商局挑战电信业资费痼疾,是一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权利之战”,遗憾的是,被挑战者仗着自身的垄断地位,将这场争论变成了一场“权力之争”。只不过,当他们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这柄“尚方宝剑”,高呼工商部门无权监管电信业资费问题时,显然没有意识到,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资费纠纷也属于工商监管的范畴;更何况,从法律层级来说,工商部门执法所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身就高于《电信条例》。

    由此看来,哈尔滨市工商局的“叫板”,非但不属于“越权执法”,反而是依法维权。而且,由这场质疑引发的社会大讨论,向电信部门抛出了一个必须给出正面解释的重要议题。全国十几亿消费者需要一个答案,但不是《人民邮电报》所给出的那种自说自话式的强词狡辩。

    电信资费不合理的现象,不是哈尔滨一个地方所独有,而是令全国消费者非议颇多的一个话题。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会有更多法律界人士、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和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参与进来,组成律师团、全国维权志愿团,积极监督电信企业修改电话计费标准。身处舆论风暴中心的电信部门,要想平息这场争议,就决不能摆出垄断行业的架子,而是应该积极回应相关执法部门和消费者的核心关切。

    解决问题需要对症下药,既然公众对资费问题诟病颇多,电信部门就应该及时公开成本,而不是跟质疑者比谁的嗓门更大。客观而言,电信资费改革事关国计民生,也关系到电信行业转型升级,现有资费方式所遭遇的合理性危机,恰好为电信行业资费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继续通过“霸王条款”赚取不合理的短期利润,还是以计费方式调整为突破口,切实推进行业改革,需要电信行业做出理性选择。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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