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星
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是典型的低碳经济、绿色经济。近年来,江苏坚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在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文化产业连续多年保持30%左右增幅,2010年实现增加值1385亿元,占全省GDP的3.34%。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省218家出版发行单位、影视剧制作发行机构、新闻网站,107家文艺院团全部转企改制,省属重点文化集团资产规模达478亿元,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广电集团、广电网络公司、演艺集团连续入围第二、三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省及13个省辖市全部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在发展新兴业态方面,一手继续壮大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一手加快发展创意设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全省建成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影视基地、10个国家级和27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正式揭牌,新兴文化业态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25%。在推出优秀产品方面,切实加大精品战略实施力度,建立健全精品生产激励机制,主创或参与制作了《人间正道是沧桑》、《老大的幸福》、《建国大业》、《辛亥革命》等深受群众喜爱和市场欢迎的优秀作品,一大批影视产品和出版物等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电影华表奖、亚洲电视大奖等国家级、国际级奖项。在完善政策扶持方面,较早出台贯彻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六个方面31条政策措施,制定关于加强文化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等一系列文件。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5年累计扶持524个重点项目;2010年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扶持5个重大项目。未来5年,江苏将以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为目标,着力推进“八大行动”,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工程,规划到“十二五”末文化产业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刻分析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深刻内涵,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强调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应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着眼于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定位,采取扎实有效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尽快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加大多元投入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须在产业政策上给予强力支持。当前需要突出解决的是财政投入少和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文化产业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把文化产业纳入财政扶持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补充资本金、担保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各地可通过建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文化产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就降低工艺美术、大众文化娱乐、演出、艺术品等行业税负问题进行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同时,加强银企合作,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制定著作权、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办法,发展文化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打造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培育一批上市文化企业,形成资本市场“文化板块”,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以财政、金融资金为主体,吸收社会资本,组建企业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进一步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二、推动资源整合
落实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提高政府引导调控水平,在重点领域扶持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项目,实施一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千亿级行业和百亿级企业。把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中之重,着力培育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使其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组建若干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综合性文化集团;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打造具有国家水准、能够与国际同行竞争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与中小文化企业之间开展专业化分工合作,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和协作配套体系。着力提高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推动组建国有文化资产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步伐。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特色产业群规划和建设,扶持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示范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千亿级产业群,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自身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带和集聚区,形成具有强大带动效应的区域文化产业孵化器和发展极,大幅度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促进科技创新
围绕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改造提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品的感染力和传播力,并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对《国家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加文化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将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以及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纳入鼓励类产业范围,并抓紧制定出台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有线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新媒体等行业发展规划。落实鼓励文化产业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对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对原创性强、技术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前景良好的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文化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推出更多原创文化产品和知名文化品牌,提供个性化、分众化、专精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消费升级。采用政府牵头、企业界和学术界广泛参与的方式,实施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和核心技术,加强对国外文化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逐步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新技术广泛应用和创新成果共享。加强文化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形成贯穿于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文化企业申请、注册相关权利,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保障原创者权益。
四、深化改革开放
切实解决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人员分流安置、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难点问题,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改制,特别是推进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社转企改制,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推动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文化管理体制及协调有序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本着“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降低准入门槛,建立投资目录,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影视制作、发行、放映、演艺、娱乐、经营等文化企业,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演出院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文化产品现代流通形式,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加快培育各类文化要素市场,加强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风险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完善译制、推介、咨询等扶持机制,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资源配置向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倾斜,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发放、外汇管理、保险服务、海关便利等方面出台更有针对性、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注意发挥海关保税区“境内关外”的优势,加强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同时,不断创新文化“走出去”的渠道、途径和方式方法,精心组织重大文化品牌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中介机构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鼓励文化企业和重点主流媒体通过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推动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进入国际文化市场。
五、加强人才培养
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在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制定专门培训计划,抓紧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造就一批国内一流、业内公认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快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多渠道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文化市场规则和环境的专业高端人才,鼓励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优秀人才投身文化产业,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和扶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引导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动漫基地与相关企业合作设立文化产业职业培训机构和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有针对性地培养所需专业人才。同时,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争取让优秀文化产业人才享受高科技人才的同等待遇,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各类人才计划;深化职称评审改革,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参与分配的新路径,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引导激励
切实把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总体布局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实行系统化安排、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并作为考核地区、部门发展水平和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和发展导向。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期取消一批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逐步推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并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实施区域性、差异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建设文化产业特色县、镇、街、村,形成合理的地区分工。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应策划建设一批包括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统计分析等功能在内的文化产业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或发布相关信息和动态数据等,为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服务、创造条件。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等文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的内涵界定和分类标准,解决各地文化产业统计内涵不一样、统计指标不可比、统计数据不可信等问题,并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分析研究、动态监测和绩效考核,及时准确掌握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对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大的地方和经营效益增长快的文化企业给予奖励,有力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作者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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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