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岁女童涵涵闷死于校车之中的生命悲剧,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花一般的生命如此谢幕,令人悲惋而嗟叹。更令人无语凝噎的是,这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个例。
我想,酿成如此悲剧绝非幼儿园老师和校车司机之所愿。但问题在于,颇具有“共性”特征的生命悲剧,在女童闷死、幼儿园、校车这三者的关键词背后,那脆弱不堪的管理“杯具”必须要接受问责和公共的拷问。
“涵涵悲剧”无疑再一次用沉痛的教训,反衬出了“加强管理”的重要性。切入现实的语境中,所谓“管理”,无非一是人的管理——幼儿园管理者、教师和司机的管理,二是物的管理——校车以及附属安全设备的管理,三是行政监管——主管部门对于校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
对于“人的管理”,其实是一个旧话题。我们并不缺乏完善和到位的制度,而是缺乏对制度的贯彻执行。2007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就曾发出通知,要求有校车的民办幼儿园跟车教师在幼儿上下校车时要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那么,涵涵“漏”在了校车之上最终闷死其中,血一般的事实折射出这所幼儿园“人的管理”几乎形同虚设。生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淡漠,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但问题在于——“马虎”大意的仅仅是这一家幼儿园吗?
“涵涵悲剧”发生后,西安市一些幼儿园表示,由于压力太大,他们准备取消校车接送。显而易见,这不仅是一种因噎废食,还是一种责任推卸。时下,幼儿园管理者需要做的是,从细节入手,在加强“人的管理”的同时,在校车管理上下工夫,同时有必要为校车安装一些便于孩童识别、求救的报警装置。如果校车内能有这样的求救报警装置,并教会孩子使用,这样的悲剧很有可能会避免。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