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公开,最低要求是不做假账

2010年06月22日 07:56   来源:长江日报   黎明
    “全国人大官员称推动政府预算公开条件已成熟”;“全国人大官员:政府开支不高,公务员工资偏低”——这两个标题下,是同一篇新闻稿,其“原创新闻”出自6月17日《新京报》的专访文章,原题目为《高强:让公众读懂预算报告是一种责任》。可想而知,在不同主题下,读者的观后评也必然不同。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的发言,表现出“四个清醒”。其一,对公开预算的合法性、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到位,理论和文字阐述上比较清醒;其二,指出人大官员正在把中国知识界的一个长期“梦想”(即实行国家预算公开)变为现实,对需要争取知识界的理解与支持这一点非常清醒;其三,屡屡提到“三公”支出问题,对公众关注焦点和主要诉求心中有数;其四,认为公开预算的困难不在技术方面,对人大代表和公众来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专业障碍”,这样的认识也是客观、清醒的。

    伴随着“四个清醒”的,还有“两个含混”,这使得高强的一番讲话呈现出一致性不强的特点,让高强从网民那里获得了不少明朗且合理的批评。

    第一个含混:虽然说了推进公开预算条件已成熟,但说到讲清“三公”支出,就成了“由于基础工作条件不具备而一时做不到”,成了“要向民众解释清楚”的事情。我们知道,官方总是习惯渲染自己克服困难的决心和能力,如果就一个并不复杂也不艰难的问题强调困难,那么大家则倾向于断定他们还不打算做这件事。

    第二个含混:高强先生将公开预算的重要性,在理论上提到了“顶峰”,指明了不干这事可不得了,但他却又提交了不支持自己论点的论据。“中国政府本身的开支水平与全世界很多国家比较,并不太高。一是我国行政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比其他国家要低,二是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很多国家相比也比较低”。这就是说,大部分实行了预算公开的国家,反而不如不公开预算的中国。既然中国不行“公共财政应有之义”而证明了优越性,那预算公开也就算不上什么“应有之义”了。

    说认识可能头头是道,一接触实事和实质就含混不清。其实这些含混是故作含混。人大官员出于坚持“政治正确”考量而强调本国好于外国,这倒可以理解,而讲到公开“三公”就退缩、就含混,何故?还是让我用一句话挑明了吧:理由只有一条——无法保证这个政务机制系统“不做假账”。

    正是由于对这个道理看得非常透彻,所以人大官员对公开“三公”开支问题才绕行回避。统计了是白统计,因为它不可能是客观真实的;统计出来予以公布,因实际上不可信而没人信,却连人大等本来和统计丑闻无关的机构也被那些假数所“绑架”,似这样“逮不住狐狸反落一身骚”,还搞什么搞?

    “上级压下级,一级压一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骗上级,一级骗一级,层层注水,水到渠成”。这幅横批为“不是假账”的对联,正是多年来权力造假、统计作伪的生动写照。有不少人已经明了,只有公民监督和公民授权的专业监察一起到位,方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做假账问题。

    从相当广泛的意义上说,建设民主机制与公民社会,其目的是让公众拥有一个做不成假账的公权系统。而在权力拥有做假帐自由的时段,我们可以不时领略形式、名义上的进步和安抚式变通,却无法获得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重要成就。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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