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透明”不是真透明

2010年06月17日 08:28   来源:广州日报   张培元

  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调查完成的“2010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正式公布。在31个省份给予正式答复的109个部门中,只有18个部门主动公开部分信息。(6月16日《京华时报》)

  权力运行是需要看得见、而且必须能够看得见的,所以才有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安排。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上述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中,公众并没有看到足够透明的权力。

  尴尬的数字,折射了一个更为尴尬的现实:政务公开,并没有成为权力运行常态。离开了足够的透明度和必要的社会能见度,权力公正就可能变成虚化概念。尤其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费出国的“三公”腐败泛滥成灾,无休止侵蚀公共财政的当下,我们却不能在公共账单上看到锱铢开支,找不到蛛丝马迹,这怎算正常!面对公众质询,一些部门或讳莫如深拒绝回应,或犹抱琵琶半遮面予以“选择性公开”——总量的信息公布相对较多,结构的信息相对较少;粗的数据公布较多,细的信息则提供较少。正是这“两多两少”,掩盖了一些部门及某些官员公权私用、挥霍浪费的腐败。

  选择性的透明,不是真透明;选择性的公开,不是真公开。少数部门挖空心思钻研“公开的艺术”,进行“艺术的公开”,其实质是在规避监督,为部门利益扩张预留空间。

  有道是:“三公”腐败乱伸手,多少公帑付东流!寄望阳光来杀毒,“公开”缩水使人愁。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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