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实行。国务院5月27日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6月1日《新京报》)
实行“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制度,虽然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这就从法律上把外来工当作自己的家庭成员看待。
北京率先在全国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等地也步其后尘。广东珠海等地规定,领取居住证后的流动人员实施“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的新政策。这说明居住证还没有完全肩负起本地人待遇,还在释放着“恩典”的气息,户口壁垒仍然若隐若现。国务院首推“居住证制度”,已经把区域行为化做国家行为,需要一系列保证居住证制度“一律平等”的法规出台配套实施,不能让一张居住证产生三六九等待遇,给矛盾纠纷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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