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2日的广东省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建议,应该根据民众的需求来安排政府支出,而且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报告不一定要保密到宣布那一天,可提前挂到网上,征求意见。
在地方两会预算支出问题引发热议之际,徐少华的这一建议清晰地表达了一种民本的理念,也是对一向预算公开不足的一种委婉批评。
预算公开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向权力机关公开,接受代表的审议,二是向公众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然而,在实际运作中,每年“两会”期间,代表们几天之内要审议多份重头报告,能真正用于审议预算报告的时间寥寥无几,而且许多时候还抱怨看不懂。至于普罗大众,更是无缘接触预算报告,就算有所知晓,只言片语也只是从媒体的零星报道中获知,根本无法参与到预算过程中来。所以,及早公布政府预算,不要等到正式公布那一天才解密,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可以看看香港是让政府预算早早“泄密”的。在香港,政府财政预算不是在出炉之后才向社会公布的,而是在制定的过程中就阶段性地向社会、向民众咨询,获得反馈后进行修改,如此往复。一般性的公众咨询会提前3-4个月,于前一年年底全面展开。其时,政府开设热线电话、宣传网站、发布广告、举办民意调查、收集市民信函,了解市民对香港经济的看法;政府财金官员,包括财政司司长都会实地考察,走访商户、公司、社团,切身感受经济调整对民生的影响;“财年”结束前的1个月,财政司司长会提交财政预算案,让立法会议员有足够的时间研读与辩论。预算案发布后,财政司司长又要再度奔波于电台、电视台等公众舆论平台,举办记者招待会,现身各类论坛和会场等公共场所,详解预算案方方面面,明示于公众。(据《中国青年报》2009年11月2日)如此不厌其烦地收集民意解释预算,体现的正是对公众参与权的尊重。
毗邻香港的广东,对香港的这一套做法并不陌生,关键在于我们肯不肯这么做。目前我们的预算编制流程中,职能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上上下下上报-批复,再到提交人大审议,时间大约有8个月,完全有时间征求民众的意见,听取公众的需求,听取专业中介的分析,使政府预算得以修正,以免预算一出街,部分内容与民意观感甚远,徒惹众怨,引发预算支出合法性的质疑。就此而言,已不仅仅是预算编制的技术性问题,更涉及到公共决策是否科学民主,预算支出是否合理的原则性问题。
预算很复杂,但预算也可以很简单。连在乡镇一级,公众也有能力参与预算的审查。例子有一,2006年,浙江温岭新河镇就召开过“民主恳谈会”,120名公众对该镇即将提交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进行“预审”。镇政府将年度预算交给公众讨论,这是中国财政史上的第一次,专家称之“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预算”。试问一下,我们的省级、市级是否有过真正的公共预算?
预算是政府决策的集中表现。预算不仅应该让公民看得见,看得懂,还应该得到纳税人和代议机构的同意,这是世界通例。但公开只是透明的第一步,对政府来说,预算编制如何反映民众诉求,预算报告如何公开、什么时候公开、以什么方式公开等等,许多细节需要推进完善,如此才能真正透明,体现民主。
相关评论:
所有预算支出的合法性都必须经过审议
推进预算公开就是推进公民社会
需把公费支出关进“预算民主”的笼子里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