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铬渣事件为何灯下黑

2011年09月04日 07:51   来源:京华时报    陈家兴

    就目前这种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当地污染的办法,从根子上是无解的。出了问题唯当地环保部门是问,也不可能解决问题,仅仅是找个替罪羊罢了。

    十几吨危险废物铬渣就露天堆放在那里,面积约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云南曲靖当地的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或单独或联合检查了若干次,就是没查出任何问题。这是一个“奇迹”,居然发生了,或许当地一些人愿意相信,反正公众压根儿也不信。

    事实上,国家环保总局去的调查组一个多礼拜就查出了很多污染的问题。再说那东西既不藏着也不掖着,是个人就能看见,怎么唯独当地监管部门发现不了?如果硬要说这是监管部门能力有限、水平不够、执行力不强云云,岂不滑天下之大稽?所以,当地环保部门不是没有能力发现问题,而是不愿意发现问题,就像当初他们在扩建环评中愿意相信“该企业将不产生任何的废渣”一样。

    这就叫灯下黑。这种现象不独在云南,在一些地方并不鲜见。面对那些在当地政府翼护下的企业,当地环保部门就不愿意去监管,或者不敢去监管。而且不是睁只眼闭只眼的问题,乃是完全视而不见,甚至还可能会提供保护,教企业怎么去应付上面的检查。这样的监管部门再怎么组织严密、执行力再怎么强,也只是纸老虎而已。

    然而,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搞“灯下黑”,也许最委曲的就是环保部门自己,甚至最容易出现“人格分裂”。因为一边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明目张胆的污染就在那里;一边是不能监管查处的苦衷,你要查它你就别想在这个位置上干。稍有点职业责任感和社会正义感的人,估计都没法在这样的位置上一直待下去。结果,当地环保部门也就只能唯当地政府之命是从,不敢有丝毫造次。

    所以,这污染事件也好,那污染问题也罢,就目前这种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当地污染的办法,从根子上是无解的。出了问题唯当地环保部门是问,也不可能解决问题,仅仅是找个替罪羊罢了。

    灯下黑的存在,根本在于当地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为了当地财政,为了地方GDP,污染不污染是次要的,先污染后治理是必须的。如此畸形的发展观与政绩观,致使环境污染仅仅还只是一个表征而已。而令公众想不明白的是,难道一个地方的发展,除了引进污染企业就没有别的路子了么?难道地方搞科学发展就行不通了么?就会让地方经济很受伤了么?说到底,不仅是一些地方官员科学发展能力不足问题,而且是急功近利求短期效应的治政思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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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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