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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之争背后国企不能“拥钱自重”

2011年02月26日 07:42   来源:中国商报   曾志杨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国企利润非常可观。同时,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对央企(2家粮棉储备的央企除外)统一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并扩大征缴企业范围。政策一出,围绕国企红利的话题再度升温(2月21日《人民日报》)。

  围绕国企红利话题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国企的资本来自国家,按国外惯例,其上缴比例应达到30%以上,如今国有企业盈利情况出奇地好,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但上缴国家红利仅为440亿元,占红利的5%,这有悖于常理。另一种观点认为:目前资源性央企正处在境外并购、大项目投资阶段,虽然社会舆论及公众情绪要求大幅度提高这些企业的红利征收比例,但还应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确保企业平稳运营。

  笔者以为两种观点虽大相径庭,但留多留少,关键要看钱怎么花,如果企业钱用得合理,这留多留少,百姓应该都没有异议。

  百姓有异议的是国有企业的“拥钱自重”。何谓“拥钱自重”?将留下的利润忙于给高管发巨额年薪,给职工高工资、高福利,乐于营造企业小家的“富有”,将国家利润这个大蛋糕让一小部分人来独享,这就是“拥钱自重”。

  要让百姓的非议平息,莫如企业严加自律;而要做到严于自律,则要明白利润来自何处。

  国有企业的利润来自何处?一来自国家资金的扶持;二来自国家政策的支持;三来自巨大市场和百姓的消费。没有以上的三点,国有企业哪来的垄断经营优势?哪来的民众消费支撑?

  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些国有企业不明白巨额利润之所来,以为靠的仅仅是自己的努力,而忽视了以上三点原因,因此其所行所为深为社会所诟病。

  如今“回报社会”已成社会共识,国有企业植根于国家这棵大树,生长于人民的呵护之中,理应“致富不忘其本,努力回报社会”。如果心存此念,钱留得虽多,但不是用于提高个人收益,而是用于做大做强企业,那么民众也能够予以理解。否则,拿着巨额的利润花在小部分人的“先富起来”,那么社会的非议之声不但不会平息,而且其声浪将一浪高过一浪。

  于此看来,国有企业红利的留多留少,关键要看企业这钱如何来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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