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协商不是单纯的“涨工资”

2011年02月25日 07:54   来源:工人日报   方成龙

  新年之初,一些企业正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这对增进劳资双方了解、激发职工干劲、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不管是企业还是职工,都应走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涨工资”的认识误区。

  由工会牵头、企业行政与职工代表双方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和谐发展的需要。但在一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思想意识中,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形式、意义等理解不足、不深,存有认识误区,单一地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是为了“涨工资”,以至于有的用人单位一听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有抵触心理。有的职工则抱着“协商会上才‘砍价’”的想法,事前就把工资标准抬得高高的,甚至脱离企业实际。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旨在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科学合理工资增长机制,协调劳资双方利益。如果一味强调“涨工资”,不但会影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氛围和质量,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设和推广也十分不利。

  要扭转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涨工资”的认识误区,一方面各级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制作简报、召开推进会等形式,在企业、职工中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形式、意义;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通过推动完善工资调整、工资保障等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形成良性、常态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使其在企业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作者单位:中铁四局建筑公司)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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