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盲目开工,赶工期、赶任务是改水工程失败的一大原因;实际上,权力任性和权力淡漠权利,是改水工程失败的根源所在。何以避免类似悲剧重演?除了健全制度设计和强化制度执行,还应该问责当事人。
辽宁省政府投资3400万元,于2004年在新民市117个村屯建设“防氟改水工程”。巨额资金投下去了,改水工程“建成”了,但村民家里要么自来水依然不通,要么流出来的水颜色发黄,铁锰含量超标,群众仍然不能喝上放心水。新民市部分村民仿佛陷入了“坏水”之中不能自拔,“高氟水”抬脚刚走,“铁锰水”后脚跟来,怎一个痛字了得!
为何一个好端端的民心工程异化为不折不扣的民怨工程?为何不仅没让村民安心、暖心,反而使得更加烦心和痛心?说白了,该改水工程未经科学勘测和论证就盲目开工,赶工期、赶任务,导致巨额投资成了摆设。
打量该改水工程的行为逻辑,不免感叹相关部门工作何其粗糙。新民市水利局局长雷金声辩解,当时决定启动防氟改水工程,由于接到任务时工期较紧,没有时间进行实地勘测、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于是就采取边施工、边设计、边招标的方法推进工程。这番说辞如果属实,让人瞠目结舌。质量比速度重要,这是基本常识;先招标,再设计,后施工,这是工程正常运行的底线。
表面上,盲目开工、赶工期、赶任务是改水工程失败的一大原因;实际上,权力任性和权力淡漠权利,是改水工程失败的根源所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四拍”官员:一拍脑袋,就这么定;二拍胸脯,我负责;三拍大腿,又交学费了;四拍屁股,走人。
具体到这次改水工程,或可验证这一点。边施工、边设计、边招标不正是乱拍脑袋吗?出了问题,不以为然,轻描淡写,极力推托责任,这分明是“又交学费”的翻版;据报道,当初分管该项目的领导——新民市水利局副局长金会宇,已经退休,给当地村民留下了烂摊子。
如果真正捍卫村民权益,就不会如此浮皮潦草地施行工程;如果真正以民意为上,就不会边施工、边设计、边招标;如果真正为民众做事,就不会只讲速度不讲质量。而上级部门如果真正对民众负责,就不会把款一拨了之,而是应该全程跟踪,确保相关部门用好钱,不仅把钱发在刀刃上,更要保证钱花得值、出真效果。
何以避免类似悲剧重演?除了健全制度设计和强化制度执行,还应该问责当事人。据报道,刚刚公布的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但愿规章制度不再打水漂。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