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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可靠的国家基础保障体系

2011年01月31日 06:45   来源:长江日报   王亚欣
    中共中央在新年颁发的第一个文件,把目光集中在水利问题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从水利建设的战略地位、资金保障、构建防洪抗旱体系、粮食安全等多方面部署了水利工作。文件提出未来十年中国将投入四万亿大兴水利工程,扭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局面。

    一号文件把聚焦水利,凸显了该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文件认为水利建设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将水利建设提升到了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度。

    长期以来,水利都是影响社会与经济的重要因素。农耕社会时,水利问题甚至能直接改变国家进程,大禹通过治水被推崇为一代贤君,隋朝兴修的大运河为唐朝的盛世之局奠定了基础。现代社会中,与水利息息相关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任何一项都是民生安定的基础。有了这些国计民生的保障,才能进一步谈及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反观我国目前农田水利的现状,近些年来却一直呈现出逐渐弱化、恶化的趋势。大量的农田水利建设停滞在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上世纪80年代分田到户后,国家的水利投资主要集中在大型水利工程上,能够分给小河道、小支流的建设费用微乎其微。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曾显示,全国70%以上的村庄没有任何农田水利建设投资,而能够获得投资的村庄仅占9.56%。由于国家的水利建设长期难以深入田间地头,乡镇政府没有资金用于兴修水利,个体农民也很难自行组织做公共建设,致使地方水利几十年来长期处于缺乏政府管理的状态。

    政府承担的水利公共投入出现严重偏差后,地方政府曾试图以市场机制发挥有效资源配置的作用。一些地方开始将小型农村水利建设推向市场,水利工程被承包、拍卖,进行企业化改制,最终以水费形式收回成本。依靠市场化手段发展的农田水利必然使经营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经营者将水库用于养鱼而非灌溉,农民出不起价钱不再找泵站抽水,市场化的水利设施陷入了经营困境。在政府与市场双重缺位后,农村水利设施长久失修,无力承担较大的旱涝风险,面对极端气候灾难,往往损失惨重。

    农田水利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慢回报的特点,实际上并不适合私人经营投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回归到公益性质。中央一号文件,是水利事业公益性的可喜回归。坚持水利建设的公益性和基础性,还需要将水利建设的出发点定位于民生保障。一号文件中提出的积极推进水价调节,就要考虑民生负担,防止公益性的建设,变成不切实际的高投入,最后以消费方式转嫁给民众。另外,在资金配套上,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也要进一步明确官员的奖惩与问责机制,防止地方政府出于政绩上的考虑,加剧卖地冲动,变成公共利益的互相损害。

    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社会福利大幅提升,可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所需的许多基础性设施却显薄弱,例如防灾抗灾体系,城市和农村的各类事关国民生活保障的基础设施,均有不足。基础保障设施投入的建设,短期难见经济效应,但对国民生活和经济长远发展,却弥足重要。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承担政府的公益事业责任,为国民生活、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建设一个有充分保障的体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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