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发生“群蛀”现象的根源何在

2010年10月16日 07:58   来源:红网   谭浩俊

  近一段时间以来,中石油再次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

  虽然近年来中石油一直没有离开过公众关注的目光,如逼宫涨价、洋贿赂、购房门等,但是,象目前这种被引起强烈关注,还是让人生出丝许寒意,甚至有媒体开始用“多事之秋”来形容当下的中石油。

  如果说从7月16日到9月7日,在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中石油连续发生了三起重大安全事故,让外界对中石油的管理产生质疑的话。那么,象每日的天气预报一样不断更新的“中石油腐败名单”,可能留给公众想象的空间就更大了。

  我们注意到,中石油近年来发生的各种腐败案件,呈现出一个比较鲜明的特点,那就是窝案、串案越来越多,一旦有人犯案,就会带出一群人,既有领导,也有一般工作人员,既有“油内”人员,也有“油外”人员,专家将此称之为“群蛀”。

  所谓“群蛀”,从概念上讲,并不难理解。但是,要挖掘产生“群蛀”的根源,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

  有关方面曾对形形色色的“群蛀”案件进行过认真的剖析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是导致“群蛀”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这样的分析和结论,本身并没有错,这些原因,也确实是“群蛀”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但是,就中石油而言,这些原因就显得太过宏观和抽象了。因为,从中石油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群蛀”已不是个别案件、个别单位,而是一种现象,一种动辄就出现窝案、串案的“群蛀”现象。

  早就有人说过,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两个跟头。意思很清楚,一旦在某个地方摔了跤,在某些方面出了问题,就必须吸取教训,防止再摔同样的跤,再出同样的问题。但对中石油来说,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不仅在同一个地方重复摔跤,而且有的还出现了尚未爬起又摔下去的现象。安全生产方面如此,违规违纪和反腐倡廉方面也是如此。

  这就告诉我们,仅从案件本身来分析,可能是无法找到问题的根源的,对照其他“群蛀”案件,也是无法看到问题的本质的。而必须对中石油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全面剖析,对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切片分析,才有可能找出问题的真正根源。

  从宏观层面来看,垄断毫无疑问是造成中石油“群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当所有资源和权力都集中在某个或某几个利益集团手中的时候,其实就已经铺开了一张腐败的温床。这几年,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民航、中移动等垄断企业连续发生系列腐败案件,且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就是最好的例证。

  而从中观层面来看,法律留下的空白或盲点,则是中石油等企业频频发生系列腐败案件的又一重要原因。以公众深恶痛绝的“小金库”为例,象中石油这样财大气粗的大型企业,“小金库”可谓是比比皆是,且金额巨大。但是,由于现行法律对“小金库”缺乏应有的处罚措施,直接导致这些企业和单位常常有恃无恐,不出现腐败现象才怪。

  当然,导致中石油连续发生“群蛀”案件、出现“群蛀”现象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企业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中石油虽然贵为世界500强企业,也曾经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但是,实事求是地讲,中石油在体制、机制、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远没有达到一家世界知名企业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没有真正按照市场规律和法律要求对企业进行管理与经营。更多情况下,企业采用的还是人治。一个人或几个人,就能决定一项人事任免,就能决定他人的升迁,就能做出一项重大决策。以中石油黑龙江省销售公司原总经理王贤泸的落马为例,前一天还是一名公认的“好经理”,第二天就成了贪官了。那么,是谁提拔和重用了他呢?提拔过程有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评议呢?提拔者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其实,发生这样的事,在中石油这样的企业,并不稀奇。因为,企业的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一把手”的权力往往过大。相反,如果权力能够在阳光下行使、监督中运行,腐败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即便出现腐败问题,也很难发生“群蛀”现象。

  所以,对中石油出现的“群蛀”现象,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警觉。因为,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象中石油这样的“群蛀”现象,正呈蔓延趋势,其他一些垄断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中也都发生了一些“群蛀”案件,甚至出现了“群蛀”现象,只是尚没有发展到象中石油这样严重而已。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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