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将在11月1日正式启动,作为第一次改革的延伸和继续,此次改革在继续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了新股定价的市场化,提高新股定价的科学性,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去年6月10日证监会推出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定价和发行承销方式两个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安排,强化市场约束。在具体实施方式上,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逐步推出各项改革措施。其中第一阶段主要推出四项具体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设定最低申购的底限;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
改革的方向是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推动发行人、投资者、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使新股价格更能反映市场选择,市场主体的行为更加慎重自律,促进长期理性投资。
经过一年多实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已得到落实: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大幅提高,股份配售向有意愿的个人投资者倾斜;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大幅下降,一二级市场价差明显缩小,第一阶段改革目标已经基本达到。
此时,把发行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成为市场共识,证监会此时启动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正合时宜。可以看到,此次改革的主要是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从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以及回拨和中止发行机制等四方面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也是对前期改革措施的完善和延伸。
但是,我们在看到改革在向前推进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难以一蹴而就,而需要逐步推进。只有不断地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适时调整深化新股发行体制,尽可能维护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与此同时,市场参与各方也要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也就是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因此,市场各方应当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精神,统一理念、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将各项改革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