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穷孩子有机会上大学,让工作刻苦而无背景者竞争晋职,让渴望当公务员的打工仔有资格报考……包容性增长的本质是发展权的公平与平等。
这几天,“包容性增长”一词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近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并在讲话中提出了“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的新理念。
这一提法之所以引起学界专家和普罗大众的热切关注,除了其新鲜度外,更重要的无疑是它在经由国家领导人之口传递出来之时,所具备的强烈的信号意义;而这种强烈的信号,又恰好与当前社会公众的最广泛诉求形成共振、共鸣。
从文本层面辨析,“包容性增长”一词源于亚行于2007年提出的一个新概念,英文是“Inclusive growth”(也有人译作“共享性增长”),主要是指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让社会成员拥有更公平、均衡的发展机会。
从中国目前的现实语境剖析,“包容性增长”更有其现实针对性。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中国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日益拉大;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尽如人意,存在诸多掣肘;生态和环境保护不容乐观……从而在一些领域和地方引发了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
因此,从内涵来看,似乎可以将“包容性增长”视为社会建设领域的“科学发展”。
之所以强调“包容”,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营造一种“包罗广泛的、众人皆可得的”发展氛围和境界,简单地说,就是要公平。目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不公现象林林总总,既有身份不公,如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又有地缘不公,如偏远山区与东部沿海居民;还有职业不公,如体力劳动者与从事管理岗位的“金领”、“红领”;亦有分配不公、“背景”不公、资源不公……而穿透于这种种不公之中、最令人沮丧的,莫过于所谓“机会不公”。如果说基于身份、地缘、家庭等的“起点不公”尚难避免,那么,现实中我们最迫切消除的就是这种发展机会的不公。和自然禀赋存在差异一样,人的禀赋也各有长短,因此在个体发展上不可能保证绝对公平;但我们理应尽可能做到机会公平,让穷孩子有机会上大学,让工作刻苦而无背景者竞争晋职,让渴望当公务员的打工仔有资格报考……包容性增长的本质是发展权的公平与平等。机会不公是对人类天赋的浪费,是对社会和谐的销蚀,它所造成的社会整体效率的降低,更有悖科学的发展路径。
而在机会不公中,人力资本“投资”和“收益”的不公又最为关键,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人力资本“投资”上,教育、健康医疗等是让劳动力“增值”的前提,国家应尽快织好基本公共服务的大网,让希望改变处境者获得平等的“投资权”、“投资渠道”和“投资补助”;人力资本“收益”上,必须尽快扭转“初次分配重效率”的状况,在分配方面,切实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要求,改变劳动“弱势要素”地位,提高劳动力的要素索取权和回报。唯如此,方能防止贫困代际传递,消除持久贫穷,也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包容性增长”。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