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劣质房”逼问经适房建造理念

2010年06月11日 07:47   来源:新民晚报   赵志疆

  南京一位分配到仙鹤茗苑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在房子施工建设期间偶然登门,发现屋内层高不够,质量很差。更离谱的是,敲门叫女儿,房屋门板竟然被敲破。这位居民不愿住这样的房子,而她拿出与开发商当年签定的拆迁协议,竟惊讶地发现上面没盖公章。丈夫“同意”二字的签字,也是别人代签。

  这样的经适房无疑既不“经济”,也不“适用”。昨天南京媒体还披露了这样一条消息:2010年,江苏省的住房保障力度继续扩大,南京市的任务是“新增廉租房3405套、新开工经适房30410套”。作为“安居工程”的主要内容,扩大住房保障力度无疑值得嘉许,但在新增的住房中类似这样的劣质房屋,究竟还有没有?倘若连最基本的质量都无法保证,又如何实现“安居”功能?关于经适房,当下寻常百姓关注的是公平,政府机构关注的是建造的数量,而经适房本身的质量却被忽略。如果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在经适房建设中负起责任,如果经适房无法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数量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随着世博会的不断升温,到马德里馆体验“西班牙经适房”也是一种观博体验。马德里馆以当地经适房为蓝本,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低收入者温馨生活的画面——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切合当地气候的房屋设计、体贴入微的低成本温度调节系统,更为重要的是,设计精致而价格低廉的经适房可买可租,而不会给低收入者带来压力。透过马德里展馆,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世博会并不只是一个展示高科技产品的平台,更是交流先进城市管理理念的窗口。

  尽管经适房、廉租房成本低廉、利润空间也有限,然其作为住房用以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本质是不变的,不能因为“廉价”而降低房屋的质量和功能。令人遗憾的是,屡见曝光的经适房质量危机,正在逼问着的我们的经适房建造理念。如果建设保障性住房无法承载其“安居”功能的话,在大规模修建的过程中,除了一片数字繁荣之外,实在想不到还能带来什么。

  必须更新经适房建设理念,确保所有人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只有在兼顾公平与数量的前提下,以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房屋质量,我们的经适房建设,才能真正承载起应有的功能,保障“安居工程”的全面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胡可璐)

延伸阅读
  • ·零容忍才能维护保障房公平    2010年05月07日
  • ·增加保障房供地只是第一步    2010年04月22日
  • ·“购豪宅做保障房”是乱开药方    2010年04月08日
  •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