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新型农村社区,“零租房”让人开眼。
“零租房”,指一些基层政府在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程中,针对少部分农民经济条件极差,没有能力买新楼的实际情况,专门留出一部分新房以“零租金”形式租给特困户使用,房屋所有权归政府。
城里啥时能有“零租房”?农村社区的做法,不免让人产生这样的遐想。其实,城市中也有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人,但是,老百姓在城里几乎找不到“零租房”,就连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建的“廉租房”,城里供应得也不太多。
为什么农村社区可以有“零租房”而城市却没有?
农村住房建设,涉及到各方利益,是一次利益格局的新调整。对大多农民来说,建新房符合自身利益,他们也愿意少花钱住新房。但由于种种原因,少数农民收入极低,生活十分困难,虽有改善住房的愿望但实在没有能力买房。但是,即使是最穷的农民,也会有自己的耕地,也会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在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程中,假如有一户农民实在没钱不能搬进新房,那么,就不能动人家的宅基地,全村的土地就无法重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也无法落实。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基层官员要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步伐,不仅要考虑大多数农民的利益,也必须考虑特困农户的具体利益,只有让特困农民也能住进新房,才能全面展开工作。
从某种角度看,农村社区化过程中产生的“零租房”,是基层组织充分考虑农民具体利益所创造出来的一个好办法。农民利益与农村新房建设的关系十分紧密,若不充分考虑农民的具体利益诉求,不积极解决特困农民的住房问题,农村新房和社区建设就要受到影响。然而在城市,市民手中没有“耕地和宅基地”,城市建设不需要占用市民的“地”,市民对城市建设也缺乏话语权,缺乏用以“交易”的资本,对政府建不建“廉租房”,没有多少制约力。这,恐怕也是大多城市廉租房建设压力较小、建设速度缓慢、保障范围较小、资金缺口较大、远远没有满足群众需求的原因之一。
无论是总结“零租房”的经验,还是检讨廉租房建设的教训,责任与约束是两个关键词。建设更多更好的廉租房,是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要,是不断完善城市住房体系的迫切要求,关键是让地方官员必须干好,别无选择。笔者以为,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官员为民谋利意识,增强为百姓建好廉租房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有实打实的责任制,把建设廉租房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指标,具体落实到官员的姓名上,把是否完成廉租房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只有责任清晰明确,才能有效激励官员去绞尽脑汁筹划建设资金,更好地利用土地政策,工作也会更有劲头。如此,城市的“廉租房”才会越来越多,“零租房”也不会遥不可及。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