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奈何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2010年05月21日 07: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谭浩俊

  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另一方面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却苦无出路,这对矛盾不化解、这个问题不解决,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将进一步突出和尖锐。

  湖北省统计局业内人士告诉某报记者:“一季度,湖北省285家融资平台贷了2600多亿元,其中财政担保接近八成。财政负债率比较高,而部分融资平台存在手续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目前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和不良贷款的反弹还是需要警惕的。”

  这种现象,不只是湖北如此,全国很多地方都是如此。

  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且没有有效的化解办法和措施,不仅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大的陷阱,也给今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挖了一个大大的陷阱。更重要的是,此举还大大堵塞了民间投资的出路。

  我们能够理解地方政府作出这种选择的原因,因为,只有把投资牢牢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才能更好地满足地方政府对政绩的速成需要,才能一切按照地方政府的意愿办事。相反,如果这些投资交由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来解决,要想让政绩速成,让官员很快享受到政绩速成的好处,可能就比较难了。至于政绩速成留下的隐患,自有后来人承接。

  也正因为这样,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政府几乎垄断了所有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地方交通设施建设,加之国有企业对能源、电力、交通、通信、水利等领域的垄断,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基本没有可以进入的空间。而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垄断的迹象就越明显,政府的负债比例也更高。正是由于政府对投资的垄断,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其他社会投资,都纷纷进入了楼市和股市,使楼市和股市产生了太多的泡沫。这种矛盾,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明显。

  虽然按照公共财政的职能,政府应当在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方面唱主角。前提是,投资资金必须主要依靠政府财政。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依靠负债来解决投资资金的不足问题,真正财政投入的资金不足全部投资的10%。政府过度使用投资手段,不仅让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且严重挤占了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的融资空间,使实体经济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资金瓶颈。同时,由于政府投资往往不计代价、不讲成本,也造成了严重的投资浪费和失误。很多投资不仅严重超前,而且投资成本居高不下。

  相反,如果在投资过程中能够有效吸收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其他社会投资,让其他社会投资唱主角,情况可能要好得多。其他社会投资也就不会大量进入楼市和股市,楼市和股市也不会产生那么多的泡沫。

  随着楼市新政的出台,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又将面临新的抉择。很显然,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指望民间投资投向实体经济是不太现实的。要想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有更好的出路,唯一的选择就是政府转换职能,不要再垄断各项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交通建设等方面的投资,给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开放更多的空间。一旦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得到提升、实体经济复苏的基础得到巩固,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者投资实体经济的热情也会大大提高。

  令人欣慰的是,国务院刚刚颁发的促进民间投资的“新36条”政策,在很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思路,开放了许多允许民间投资进入的领域。但是,“新36条”能否得到真正落实,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态度。

  如果地方政府仍然抱着“宁可烂在锅里,也不给他人享用”的思维,那么,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就很难有新的出路,“新36条”也就很难得到落实。

  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另一方面民间投资等社会投资却苦无出路,这对矛盾不化解、这个问题不解决,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将进一步突出和尖锐。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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