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关乎全局

2010年05月18日 08:49   来源:解放日报   陈 宪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主要将通过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改革,各类要素市场的培育,以及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使民间投资能够顺利地进入这些领域,进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动力和活力。

    ●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推动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进而要求从更深层面推动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政府自身改革。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继5年前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之后,中国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份重要的指导性政策文件。由于这次的文件也为36条,故被称为“新36条”。

    民营经济发展,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赖于民间投资的活跃。因此,“新36条”直接就民间资本的准入范围、投资环境等作出了比以前更为开放的规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包括铁路、核电站、电信、油气勘探,乃至军工在内的多个产业和行业领域。事实上,在“非公经济36条”中就有“非禁即入”的政策安排。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所谓“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致使很多领域虽然政府规定民间资本可以进入,却看得见进不去,或者进去了又被“弹”出来。这是对部分民间投资实际遭遇的形象描述。为什么看得见进不去,进去又被“弹”出来?原因无非是,其一,还有无形的门槛,不知怎么跨过去;其二,里面已经坐满了,不容易挤进去;其三,挤进去后,又被非市场的力量挤出来;其四,由于自身的实力或环境的因素,还只能望洋兴叹。

    “新36条”的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通过“新36条”和后续的实施细则,规范和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将有助于解决困扰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

    “新36条”的第二条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作出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第三条则提出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我国,政府投资通常是通过国有资本投资实现的。所以,可以认为,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范围,调整了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也就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规范了国有资本的投资领域,进而也间接地表达了未来国有资本将要退出的领域,即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一般竞争性领域。

    “新36条”从第四条至第二十条分别指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具体投资领域,它们几乎涉及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相关的各行各业。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主要将通过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改革、各类要素市场的培育,以及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使民间投资能够顺利地进入这些领域,进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动力和活力。

    民间投资的全局性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民间投资的进入,将更加深刻地推动和深化改革。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和政府改革方面,民间投资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新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这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

    第二,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推动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进而要求从更深层面推动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政府自身改革。

    其次,民间投资的成长,将在更大的范围推进开放。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的开放,将形成“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特征。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案例表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有着特殊的意义。与此同时,还要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再次,民间投资的活跃,将形成全面促进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正如“新36条”指出的,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已经成为全社会都必须关心和支持的一件大事。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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