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控第二刀为何迟迟不落

2010年05月21日 07:5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王义伟

  住房持有环节征税,事关重大,影响复杂,短期内难以出台。

  5月18日,沪深两市表现平平,地产股却异军突起,按照一些股民的说法,是打响了强势反弹的第一枪。

  这一天信达地产、格力地产、首开股份、荣盛发展、华发股份、广宇发展、卧龙地产、苏宁环球、金地集团、福星股份等10只地产股涨停;招商地产、冠城大通、新湖中宝涨幅逾8%;保利地产、万科A、中粮地产、泛海建设等多只个股涨幅逾7%。

  数据显示,房地产指数已经由年初的1829.73点下探至5月18日的1185.74点,区间跌幅超过了35%。因此,有人认为地产股在5月18日的表现,可以理解为一次报复性反弹。

  报复性反弹,只是一种技术性的分析。笔者认为,地产股在5月18日的反弹,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具体而言,它体现了有关方面在房地产调控方面的谨慎、或者是犹豫,更体现了房地产领域中央、地方、开发商三方博弈之复杂,其结果,就是有关方面向房地产领域大开杀戒、劈下第一刀之后,第二刀迟迟不落。

  市场总是十分敏感,任何一丝风吹草动,任何一种蛛丝马迹的感觉,都会换来股价的波动。第二刀会不会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甚至悄悄收回?有人作出了自己的判断,于是就有了5月18日地产股的强势反弹。

  笔者总结,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有三把刀:限制贷款、增加税收、加息。

  第一刀限制贷款,已经大见成效。以北京为例,自从北京市政府坚决贯彻国务院精神,严格要求第二套房子首付50%,第三套基本不放贷之后,根据北京本地媒体的调查,北京房地产市场二手房每平方米的价格短短一个月时间下降了8000元人民币,而新开盘的一手房超过一半价格停止上涨。

  既然第一刀限制贷款初战告捷,接下来增加税收这一刀是不是要落下来,就有了疑问。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关于税收,有的媒体叫做房产税,有的叫做物业税,名称并不统一。而国务院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是这样表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从字面上看,国务院的通知将税收调整分为两种:一种是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的税收,一种是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实际上,在笔者看来,国务院的通知都集中在了一点,就是在住房持有环节收税。

  简单点说,现在老百姓买卖房子,是“一劳永逸”式的缴税,各种税款一次性交付,直到70年所有权限到期;而住房持有环节的税收,就不是这样,而是年年收税,并且根据房屋价值的增加或减少调整税收幅度。这就是房产税或者物业税。打个比方,如果你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每年要交1万元,10年后价格150万元了,每年要交1.5万元,一直交到70年期满为止。

  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住房持有环节征税,是一把夺命追魂刀,开发商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但他们肯定怕房产税或者物业税。

  对地方政府而言,住房持有环节征税,房地产市场将立即从热火朝天转向寂寞冷清,地方政府的各项财税收入将大幅度减少,因为房地产市场繁荣,过惯了有钱日子的市长书记们将十分郁闷。

  对中央政府而言,住房持有环节征税,短期内可能会使房地产市场萎缩,但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

  对于老百姓而言,明显分为两派。已经有房子的,肯定反对;没有房子的,翘首以盼。

  同样是5月18日这一天,有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表示,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房产税。

  牛新文的表态,一方面是在警告某些地方政府,国务院的新政要落实,但别走过头、别越权;另一方面,也说明住房持有环节征税,事关重大,这一刀落下去,弄不好会难以收场,尽管国务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财政、税务部门也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笔者判断,住房持有环节征税这一刀,短期内怕是落不下来的。

  倒是第三刀,加息,可能已经明晃晃地举起来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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