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提高劳动报酬比重须解决好三个问题

2010年05月13日 09:20   来源:新华网   瞿玉杰

  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5月12日《新京报》)

  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偏低,不仅不能客观反映劳动应有的价值,而且抑制了国内消费需求,使得国民经济只能过度依赖投资刺激和出口拉动。很多地方之所以将招商引资视为发展经济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原因即在于此。在此情形下,一旦外需不足,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就会凸显出来。

  眼下,提高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已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造成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连续22年下降的原因,不仅有“资本强势”下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难以落实的因素,也有我国劳动力过剩、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甚至权力与民争利等因素。因此,提高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应当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要尽可能多地创造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人口众多、劳动力相对过剩是我国发展经济无法绕过的问题。应当说,在“工资共决”机制健全的情况下,适度提高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短期内并不会导致大量劳动者失业。但长远来看,一些产能过剩、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可能因为劳动力成本增加而丧失竞争优势,导致失业者增多,一些盈利企业也可能因劳动力成本增加而“减人增效”。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要引导、鼓励劳动者参加培训,增强再就业的能力。

  其次,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明显低于经济发达国家,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经济以第二产业(工业)为主,而发达国家的经济多以第三产业(服务业)为主,并且服务业的劳动者报酬普遍要高于工业。就此而言,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需要,也是使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需要。

  其三,要处理好国富与民富的关系。提高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不仅需要资本让利于民,也需要公权力让利于民、不与民争利。以我国的服务业为例,之所以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在服务业方面制定了过多、过高的准入限制,行政垄断地位不断强化。在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前三而大部分民众仍未富起来之时,正是考虑“还富于民”、藏富于民的时候了。

  提高劳动者报酬实现民众的富裕,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但上述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即便通过行政命令暂时实现了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的提高,也会很快出现反弹,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情形出现。

(责任编辑:李志强)

延伸阅读
  • ·劳动报酬的比重靠谁来提高    2010年05月13日
  • ·劳动报酬与劳动话语权    2010年05月13日
  • ·提高劳动报酬核心在“博弈力”    2010年05月13日
  •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