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余年,社会收入分配迟迟未能真正达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根源,很大一部分因素就来自于部分既得利益者的抵制与消极应对。
中华全国总工会官员张建国日前表示,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5月12日新京报)。
就劳动报酬分配比例问题,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就有过精辟论断。邓小平曾指出,收入差距问题“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同样关注日益明显的社会分配收入差距,并在多种场合提到“增加报酬,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收入分配关乎劳动者尊严”等。
近二十多年来劳动报酬所占GDP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唯有一种解释,也就是说,收入分配改革和填补收入分配日益拉大的社会鸿沟,是一场艰巨的社会攻坚战,并非一蹴而就。
也只有冷静地分析和看待日益拉大的社会分配问题,才能有效地找准问题的症结,并针对性地解决。就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拉大的根本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调控手段无形中较为滞后;第二个原因与我国正处于发展经济的关键阶段有关,我国正处于矛盾凸现和社会矛盾积聚期,无形中影响到了清醒审视和判断收入分配拉大的后果。但最关键的原因,笔者以为还是来自于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据资料显示,被学界普遍认可的是世界银行测算的我国基尼系数为0.47。“我国基尼系数在10年前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后仍在逐年攀升,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这一令人不安的“危险系数”的背后,实际上潜藏的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的社会现实。
以垄断行业为代表的电企普通抄表工年薪10万元,未免夸张,而远远高于普通行业群体的高薪和畸形福利未必不是事实。在这样的一种现实之下,“剥离”这部分群体的既得利益,从而“削峰填谷”,何其难哉!所以,近二十余年,社会收入分配迟迟未能真正达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根源,很大一部分因素就来自于部分既得利益者的抵制与消极应对。
但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问题,已到了不得不正面应对和彻底解决的时候了。如何解决,考验决策者智慧,但从常识来看,不外乎寻求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应彻底从初次分配的积弊入手,打破行业垄断和“屁股决定收入”的积弊;另一方面不妨开拓思路,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让广大农村劳动者真正富裕起来、腰包鼓起来;第三,尽快调整不太合理的经济结构,改变“底层劳动者干得多、挣得少”的分配弊端。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