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5月12日《新京报》)
不能否认资本的巨大力量。没有资本的注入,就没有企业的生产和运营;而没有企业的生产和运营,劳动者就不可能有工资收入。虽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效率优先”体现了剥削本质,但是其对经济社会的高速增长有着重要意义。
现实中,GDP的飞速增长给企业和政府带来了巨大回报,而普通劳动者却往往被有意或无意地排除在GDP成果收益之外——“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近1/4工人5年未加工资”便是这一尴尬的真实写照。
GDP增长、CPI增长,唯独工资收入不见涨。一方面,巨额的收益使得诸多富豪们入则悍马奔驰,饮则伏特加、轩尼诗,一掷千金、奢靡成风;一方面,无数普通劳动者多年不变的劳动报酬越来越不能满足基本生活,老人医药费、子女教育费,甚至水电费都难以为继。
“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凸显,是和谐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好几起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如“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城市“出租车停运事件”等。据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国内多家媒体10日刊登一篇署名为“新华社调研小分队”的文章也公开警示:“近些年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专家认为,当前必须像守住耕地‘红线’一样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
胡锦涛总书记说,要使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笔者以为,提高劳动报酬是看得见的“体面”。我们不能否定“效率优先”,但更不能抛弃“按劳分配”这一社会分配的主体制度。只有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才能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只有真正实现了“体面劳动”,才能“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一定要让劳动者共享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要靠所有普通劳动者的积极参与。我们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只有坚持公平,才能够调动效率的创造者即普通劳动者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们还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了普通劳动者的幸福,才会有全社会的幸福;有了普通劳动者的“稳定”,才会有全社会的“稳定”。如果普通劳动者在为社会贡献了直线攀升的GDP之后仍然生活在忧患中,那么全社会终将有一天为之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