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5月12日《新京报》)
怎么解读这个数据?首先,报酬偏低意味着劳动者在分配中被过度“廉价化”,劳动力价格严重偏离其价值。由于劳动报酬过低,劳动者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没有更多的发展资料去接受技术培训和再教育,也无力维持劳动者子女正常的生活和教育所需的费用,容易产生贫穷的代际转移及其他社会问题。
其次,企业如果凭借过低的人力资本就可以维持粗放增长条件下非劳动生产要素的高回报率,就不愿为技术进步投资,最终必然对企业的经营、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长期的难以弥补的不良后果。
第三,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资方经常压低劳动力价格和降低劳动条件;加上劳方的组织化程度不高以及缺乏与资方谈判的有效渠道,使劳动者个人往往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在工资方面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这使得劳动者难以共享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发展的成果,怨言颇多。
最后,是政府部门的缺位。一些地方为追求经济增长,较少考虑甚至以牺牲劳动者利益方式来满足投资者利益,或在国有及控股企业中充当劳资关系的直接当事人,在调节劳资利益矛盾中处于尴尬地位,甚至以权谋私,损害职工利益。
“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是个危险信号,谨防收入不公加剧心理失衡蔓延。同时进行制度创新,让职工同享经济成果,将是一种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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