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驻上级行政单位办事处的规模庞大,就必须正视,是怎样一种现实尴尬造成了这种局面。正是因为执着于将板子打在基层单位以及领导者身上,才劳而无功,规范来整顿去,却规范整顿成了沉疴宿疾。
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份红头文件,其中要求数千家驻京办在6个月内撤销完毕,只保留级别较高的省级、地市级政府驻京办。(1月24日《羊城晚报》)
假设在地方人大会议现场,就一个议题“是否需要延续本地驻京办”展开讨论,并进入到表决程序,结果会如何?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是高票通过,继续保留。理由,有以下两条足矣:
一:没有驻上级行政单位办事处的存在,不能时时刻刻与上级各单位以及工作人员保持接触,关键时刻,就不可能在对于上级行政单位主导的政策性、资金性扶持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不能实现区内公共利益最大化。
说一段轶事,是在南宋,韩侂胄当权时,程松从钱塘县令任上拜谏议大夫,过了一年,还没能继续升迁,意怏怏,就买了一个美女送给韩侂胄为妾,并取自己一样的名字,韩侂胄问美女为什么与程大夫同名,程松回答:为了使自己卑贱的名字能常常被韩大人想起来。
“跑部钱进”云者,现实意义的解释,本来就是唯有“跑部”,才能“钱进”。
二:没有驻上级行政单位办事处的存在,就没有办法对特殊事件实行特殊处置。譬如说,没有办法实现有效截访。截访的合法、合理与否暂且不论,但越级上访的存在,必然给上级行政单位以恶劣印象,且很可能导致上级行政单位“一票否决”本区域的工作,不仅不利于区域内的特定领导人,更不利于整个地方。
如是,怎么可能不延续驻上级行政单位办事处、特别是驻京办的继续存在呢?所谓“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云云,根本不可能实现,充其量,只能通过名亡实存的方式实现。譬如以地级市为基本单位,内部划分为某省某市驻京办事处某县工作部某局工作科,并随时准备着,以省为基本单位,实行进一步的资产重组。
正视驻上级行政单位办事处的规模庞大,就必须正视,是怎样一种现实尴尬造成了这种局面。正是因为执着于将板子打在基层单位以及领导者身上,才劳而无功,规范来整顿去,却规范整顿成了沉疴宿疾。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将规范、整治的重点转移到切实维护地方利益上来:
一:实行税制改革,变更税收方式,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征收方式,并明确中央税种与地方税种的明确划分。与国际接轨,明确现行的国内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以及土地、房产税费为地方税种,而以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为基础,形成中央税种。以大幅降低财政转移支付规模,杜绝人为操纵之弊,保证财权与事权(事权实际为事责,指办事的责任、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的统一,避免越是行政级别高,就越是财权大而事权小,反之,越是行政级别低,就越是财权小而事权大,即“拿钱的不办事,办事的没有钱”。
同时,要促进被大幅缩小了规模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规范,要强化透明度,要建立健全不同区域在同一规则框架前提下的公开游说、公开博弈制度,以压缩转移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空间。
二:正视制度的不完善。譬如信访,既然因为法治不健全,不得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保持信访制度的存在,便必须包容越级上访,且通过逐步健全法治,保证当地事能够当地了,以避免陷普通公众于不越级上访则权益不能被有效保障的困境。现时,可以、且应该追究地方官员逾权、违法的责任,但怎么可以直接对普通公众的越级上访实行严格限制,并因此追究地方政府没有有效截访的责任呢?
只有切实保证了地方利益,不使地方陷于不媚上谄上就不能维护地方利益的困境,才可能真正规范整顿驻上级行政单位办事处的存在。否则,相关之规范整顿就避免不了失败,因此而生发出来的种种乱象,更是将一以贯之地延续下去。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