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度涨价红线”能否达到公平目的

2009年11月23日 07:01   来源:新华网   秦春兰
    尽管发改委对本轮电价改革作出了暂不涉及民用领域的说明,但“阶梯式电价”仍然引起了百姓的高度关注。在居民中反应最大的是“超过87度涨价”这条红线的拟定。南京一家晚报的记者调查说,该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11月22日《武汉晚报》)

    对于“87度涨价红线”,大部分百姓都觉得这个标准定得太低了。正如记者调查显示,其所在市工薪家庭月平均用电都在100度以上。由此及彼,全国其他城市的工薪家庭用电量,应该和这个数字也相差不大。

    这个“87度涨价红线”是如何得出来的呢?根据先前的报道,这是有关部门对全国居民用电量进行平均计算得出的数据。也就是说,这个数据是抹杀了东西部差别、城乡差别的结果。而现实的情况却是,这些地域性的差别、城乡间的差别,往往非常之大。

    以笔者个人为例,笔者在广西一个小城市生活,三口之家平均每月用电量在90度到100度之间波动。而笔者的父母在山东农村老家,家里除了照明用电以外,最常用的电器就是一台电视机和一个只在夏天才会用到的电冰箱。每月的用电量基本控制在20度以内。如果两者平均,月用电标准为60度左右。

    很显然,这种平均出来的标准,对父母来说是绰绰有余,而对笔者自己的家庭来说,则明显不公平,要为此多付出不少的电费。再举个例子,笔者对门的邻居是一对年轻夫妻,在去年冬天的时候,刚刚有了孩子。因为冬天的时候阴冷潮湿,为了给孩子保暖、烘烤尿布、衣服等,这个小家庭每月的用电量达到了400多度。如果按照“87度涨价红线”的标准,这个小家庭要为300多度电付出“阶梯式电价”。

    虽然笔者提供的仅是个案,但也说明我们的电价改革,不能仅用一个平均数就想解决用电方面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如果这个平均数不能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不能照顾大多数人的权益,那么它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而解决的办法,就是充分考虑到地区和地区、城镇和乡村,甚至不同城市家庭之间的用电差异。把涨价最低标准线适当提高,让大多数普通家庭能够被覆盖在这个最低标准线内,无疑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改革方向。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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