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少必需的维护经费,我国水库病险的数量过半,达4万多座。这4万多病险水库绝大部分散布在广袤的农村,还有一些在县市的上游。(8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
很多人在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抢修”。的确,危情一日不除,人民的安全就难以有保障,尽快排除危险是当务之急。然而,集中“火力”排除危险之后呢?我们又拿什么来保证水库的安全?
问题水库之危,不言而喻。事实上,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治水一直都当作重点工作来抓。今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水利工作会议,8位政治局常委都出席了这次会议。而一些地方在发现险情之后,也是“排除万难”,甚至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给予优先支持。可是,这样的“全力抢修”作用似乎并不大,好不容易“病愈”的水库不久之后就又旧病复发再次进入黑名单了。
“维修—复发—维修—又复发”,问题水库似乎成了一个无底洞。难道我们就没有根治的办法么?而且我们看到,不仅是问题水库,还有一些刚建好不久的大型工程也都出现过这种奇怪的现象——比如前不久频繁爆出的“桥脆脆”。这些问题究竟要如何解决?除了永无止境的维修,难道真要“推倒重建”才能换来浴火重生?
其实,这是由于长久以来,我们习惯于使用却少了养护的程序。据报道,四万座问题水库大部分都没有专管机构,一般是乡镇或村组在代管,实际上也等于没人管理,日常的维修养护经费则几乎没有,成了“没人疼没人爱”的孤儿。那些大桥也是如此,超载也好,裂了也好,若没有“上头”的指示,恐怕鲜有人去管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专家说,一个水库成为病险水库有多种原因,如建设标准不高、经长期运行老化失修等,但平时管理不规范也是重要原因。“小毛病”管护水平不高,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时间久了,难免形成“小洞不补,大洞受苦”的现象。因而,在处理问题水库的时候,除了除险加固,我们更应该思考日常管理如何形成良性机制,以避免再次失修出险。
由此,笔者建议,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之后,能否建立一个两三人的机构或工作组,由财政发工资,对水库进行管护?如果管理跟不上的话,在整治过后的三五年甚或更短的时间内,中国或许又将面临新一轮的病险水库问题。殷鉴尚不远,现在行动不为迟。有些悲剧,原本就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愿意去做。(郭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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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