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路人争吵,主动上前劝解,就能从公安机关领到一定的现金奖励,并且积分多了,买房子还能享受数千元的优惠,在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待遇。这样的事,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在宿迁却正在实行。(7月31日 《扬子晚报》)
对于“善行”不仅进行现金奖励,而且实行积分制,积分多了,还可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待遇。这不妨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不仅意味着政府高调对做善事的社会公民进行肯定,更能在社会中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的社会和谐氛围。
过去我们对做善事的报道,经常会提到一句话“默默无闻”,当然,做善事不让别人知道,这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也是人性光辉的体现。毕竟做善事,为别人提供帮助,是我们社会中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尽力去做的事情,因为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互助互帮是整个社会和谐的根基。
但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对于公民做善事的行为不应该“充耳不闻”。政府在公民做善事方面积极表态,并对做善事的公民予以肯定和嘉奖,不仅意味着政府对于公民做慈善行为的态度,更能引导更多公民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去做善事,这无疑是政府积极营造和谐社会的一大体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开始浮现,如何解决各地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正在认真思考的问题。宿迁的“善行”积分制可以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治安管理中来,这无疑值得许多地方借鉴。
不过,在笔者看来,宿迁“善行”积分制仍有可完善的地方。目前,宿迁“善行”积分制的激励机制更多地停留在现金奖励和社会福利方面,但物质奖励只是激励手段的一个方面,宿迁“善行”积分制的奖励机制完全可以尝试在其他方面进行突破,比如就“善行”积分高的公民可以推荐其为地方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鼓励其更好地参与到社会事务管理中来。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