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租住房带来的治安、安全等问题,北京市拟规定,合伙群租住房人均面积至少10平方米,昨日,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修改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新京报)
在城市中,十几个人租住在一套两居或三居的房子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一套三居室,用石膏板隔成十几个小间,甚至连厨房都被改造成卧室,每人三五百的租金,这对城市打工者而言,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蜗居”。
然而,我们该以怎样的态度和方式面对这些群租者?是作为打击对象?还是像对待城市居民一样,切实考虑租户的住房问题?
针对近年群租乱象,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纷纷出台规定,禁止“群租”。早在2006年,上海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一些地方甚至掀起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等,但这些措施实施的效果又如何呢?不但没有杜绝群租现象的发生,反而受到公共舆论的批评。
此次北京市将“打击群租”提升到地方法规的高度,可见其整治的信心和力度。但收效如何仍有待观察。不可否认,“喊打声一片”的群租乱象隐藏着极大的隐患。首先。对房屋结构的改造、破坏使其居住环境会出现安全隐患。其次是人员混杂,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证,也不利于小区治安管理。再次是相关监管手段乏力,出现纠纷难以解决。此外,若群租往家庭旅馆的方向发展,也会造成变相逃税等现象的发生。
“群租”产生的恶性后果对于城市发展的确不利,但执法者是否考虑到群租者所面对的无奈现实。房价居高不下与低收入形成的强烈反差,可以在他们身上得到最好的体现。打击群租,无疑是将部分合租群体从“拼房”中挤出来,有些人也许只能用脚投票,离开这些居住成本超高的城市另谋发展,甚至不得不卷起铺盖回家。不追本溯源,就无法碰触问题的实质,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群租现象才在屡次打压下毅然顽强地存活。
群租市场的繁荣,证明了市场需求的真正所在。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仅从供给上遏制,例如“禁止房屋出租人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规定,是无法抑制需求存在的。应该看到,“群租”现象背后折射的是城市中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同时也反映出政府廉租房保障建设滞后的现状。法律可以规范市场,但仅从法律入手显然无法解决“群租”背后深层的经济问题。 “群租”问题根本上还是廉租房问题,如果政府不能给中低收入者提供足够的廉租房,市场只能条件反射、自发解决了。
也许有人会说,以“廉租房”来解决“群租”问题,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但是,做与不做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群租现象也不是一天形成的,解决群租问题更不是靠“打压”就能解决的。少些整治,多些人情味,才是群租问题的治本之策。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