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作息外按时付酬产生了民工荒

2010年03月11日 09: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吴东华
    近来,一些媒体和学者总是大谈特谈民工荒,那么,中国民工到底荒不荒呢?日本《东洋经济》周刊3月6日刊发富士通综合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柯隆的《中国需重新设定政策目标》一文。该文认为,民工荒是错误解读,“中国2008年和2009年毕业的大学生中,仍有约300万人处于待业状态。中国正式的统计表明,除了大学生,中国还有900万人失业。实际数字可能更大。回到农村的2000万打工者中,确有一部分留在当地。但这并不能说明返回城市的打工者都找到了工作。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用工荒呢?这主要是因为,企业所提供的用工条件与求职者的要求不相吻合。由于经营环境的恶化,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压低工资,对于打工者来说,靠低廉的工资几乎无法维持生计。对大学生来说,情况也差不多。”

    笔者认为,低廉工资无法维持生计的判断是比较准确的,如果,再进行仔细分析,是因为《劳动法》作息外按时计酬制度产生了民工荒。

    从笔者今年春节在黄山所闻,一些外出打工者,如木匠,一般来讲,每人每年能带回家3万多元人民币。外面上半年活少,下半年活多。所以,下半年经常出现干到下半夜2-3点钟,当地老板一般供住,一年下来,每月有3000元人民币。虽然比较辛苦,但是民工图的就是钱多,而非工种轻松。但是珠三角等沿海一带难以提供这种结算薪水方式,用劳动法来制约企业加金,这没有错,但是作息外加班到底是按工资双倍、节假日加班按三薪计算科学?还是按数量计酬、不按时间计酬才科学呢?很明显,《劳动法》按时间计酬产生了民工荒,如果换成按数量计酬,民工可以多辛苦多得到报酬,那民工荒就可能迎刃而解了。《劳动法》显然忽略了民工的薪酬心理诉求。

    另外,外贸企业单向性产生了民工荒,外贸企业一方面以外向订单为主打,但是也有必要把目光瞄向国内,争取做一些产品内销,这作为辅助,说到底是让民工们,在外向订单淡季和节假日有时间进行按产品数量计酬的更多收益,而企业也乘机补充一些收益,如果每个民工每月新增300元以上的收益,恐怕民工荒就不存在了。所以,一些有内销渠道的企业可以多元化或辅助化,只要民工收入上升,这样的企业民工就不会荒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要《劳动法》允许企业在作息外按产品数量计酬,外贸企业适当进行内贸或进行另外产品的外贸,那么,民工荒就不会产生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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