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州市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该规定要求,自规定下发后,青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要取消周六休息。“国家规定双休,为何市政府就能把这一规定更改?”一举报者说,他不理解在这件事情上,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8月5日《新京报》)
我相信这位举报者不是普通群众,因为许多普通群众可能对“双休日”为何物都不知道——至少没体验过,不少企业职工听到“今夜不加班”就过节似的兴奋;通常不明真相的群众是不会追究“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的,他们比较的只是哪个老板的气量相对大一点,一周能给一天休息,哪怕二周一天也行。所以,对“取消周六休息”这种“违法”行为竭力抵制的,大概就是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们了。
我非常赞成公务员如此懂法维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40除以8不是等于5吗?尽管国务院的规定里没有明确每天8小时怎么算,是工作8小时还是喝茶看报8小时,也没有说明在5个8小时以外,那些相关职能部门是不是可以发生天大的事也不管。所以当青州市委为了“更好地为当地老百姓服务”,“试实行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周六上班的制度”时遭到了举报,面临“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的质疑。
为什么说社会的进步是精英们推动的呢?这就是一个实例。哪怕现行的《劳动法》也只是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精英人士已经把“双休日”作为《劳动法》的“升级版”了。可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国家的好政策想必是公务员们率先领会和执行,这从他们对取消周六休息这种“违法”行为的及时抵制来看,他们应该属于不折不扣执行法律法规的模范,至于此举是出于“更好地为当地老百姓服务”,那可能是职业道德问题,怎么可以与法律相提并论?就像“公仆”一说一样,谁还当真了?
我是不赞成青州市委这一举措的,这明显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非常欣慰地看到公务员如此懂法维法,他们能这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一定不会对财产申报无动于衷,更不会去抢占保障房。他们对每周的5个8小时那么严格遵守,一定会在8小时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再也不会出现一张报纸一杯茶,上网斗地主、偷菜了。懂法维法就是好。
我估计当地百姓也不大会支持青州市委这一举措的,因为在规定的8小时内,许多到相关单位办事的人都没有看到他们的好脸,如果硬逼他们周六上班,谁敢去看像欠了他们八辈子债没还一样的脸色?还是让他们多休息几天吧,或许还能为国家省点水电费——就如再长的长假也没有耽误什么事一样。
不过,懂法维法的公务员们可记住咯,这次是你们告诉人们自己是非常懂法维法的,国家颁布的可不仅仅是一部《劳动法》,还有许许多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你们能全部不折不扣的执行,我擅自代表老百姓谢谢你们啦。如果这样,按我的心思,一周给你们四天休息也值。
(责任编辑:胡可璐)